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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交錯屋 白費150萬裝潢

〔記者劉志原、胡守得、孫友廉/台北報導〕台北市成功高中圖書館主任張義清花兩百六十萬元,買了一間位於台北縣新店市花園新城的法拍屋,再花一百五十萬元裝潢,完工後發現,台北地院點交給他的竟然是另一名徐姓男子名下的房子;司法院秘書長范光群昨天批評法院太過糊塗,將懲處相關失職人員。

法院雖認錯 買主虧大了

張義清一度要求法院賠償,但想到有法官及書記官可能丟飯碗,後來選擇原諒,再多花六十萬元向徐某購屋,至於他原來買的法拍屋,台北地院已悄悄以原價兩百六十萬元買回,訂於四月九日再拍賣。

最大烏龍案 律師說離譜

張義清說,他多花六十萬,當然是最大受害者,但也只有如此才能解決問題,這件事讓他很挫折,房子他也不要了,目前待價而沽。律師劉昌崙形容這是司法史上最大烏龍案,花園新城住戶也直呼太離譜、荒謬;台北地院承辦法官則稱,本案已解決,是舊聞。

這起法拍點交大烏龍發生在花園新城美福樓,張義清看中一間卅六坪法拍屋,想買下送給即將學成歸國的兒子,去年三月以兩百六十萬元得標,並由法院書記官點交,他立即僱工裝潢,去年八月完工,後因兒子決定續留美國深造,張義清便請仲介業者估價待售。

一樓非一樓?年餘才發現

蓋在山坡上的美福樓,是俗稱的雙一樓建築,大樓的第一層,是「一樓」,第二層是「一○一樓」,而大樓前門則是建物第三層,也就是門牌上的二樓。

準備售屋的張義清仔細看了權狀,才發現他的家應該是樓下的「一樓」七之四號,法院卻將樓上的「一○一樓」七之一○四號徐某的房子點交給他。

張義清說,法院書記官可能就是因為這樣才搞混,剛好屋主徐某定居新竹已十年,很少回花園新城,他僱工裝潢才沒有人找他抗議,如此陰錯陽差造成這起烏龍案,讓他差點成了侵占的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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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17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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