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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年銷200萬以上 才課到稅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二資社昨天率近千名資源回收業者到財政部抗議課稅不公,不過,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表示,今年度綜所稅每人每年免稅額是七萬七千元,標準扣除額是四萬六千元,合計十二萬三千元,一位拾荒者一年出售廢棄物若在二百萬以下,因一時貿易所得是依六%計算,算下來這位拾荒者當年所得就低於十二萬三千元,根本不用繳稅,也就是說,在現行稅制下,多數拾荒者及小盤商都不會被課到稅。

財政部進一步表示,查黑中心調查二資社涉嫌以人頭社員及販賣發票的方式逃漏稅,財政部依法對中、大盤回收業者開出補稅單,並非對拾荒者課稅,也未要求拾荒者出售廢棄物時填載身分證字號及住址,希望外界不要被誤導。

近千名資源回收業者昨天上午在立委陪同下到財政部抗議,不少人還帶著廢棄物上街,並高舉「財政部不公不義」的旗幟,二資社總經理吳招治表示,財政部要求回收業者出售廢棄物時,要填寫身分證字號等資料,現在詐欺橫行,這樣的要求相當不合理,何況廢棄物回收,要如何登記品名、單價、數量及金額。

對此,財政部次長陳樹說明,整起事件是起因於高檢署查黑中心調查發現,二資社涉嫌以人頭社員及販賣發票的方式逃漏稅,光是民國八十六年至九十年間,二資社就開出二一六億元發票,其中一二八億元是假發票,檢調共起訴一百一十案,財政部也據此發出兩百九十張補稅單,補稅加罰款共二十一億元,平均一張補稅單的補稅及罰款金額超過七百萬元,其中有一百零二張補稅單已經繳清。

陳樹表示,查黑中心調查事證明確,財政部依法發出補稅單,被補稅者都是中、大盤的回收業者,並沒有拾荒者或小盤商,一般拾荒者或是小盤商只要每人每日出售廢棄物金額未達一千元,就可免填載出售人身分證字號及地址,多數拾荒者都符合這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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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16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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