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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機師告法國郎 10餘年後才到案

事隔多年罰金5000元了事

〔記者胡守得/台北報導〕一名法國男子10多年前來台教授法語,與前來上課的華航女機師擦出愛的火花,後來兩人起紛爭,他竟強取女機師證件阻止出國飛航,被控妨害自由罪嫌,事隔多年,法國男子終到案審理,女方表明時間已沖淡傷害,不願追究,士林地方法院輕判法國男子罰金5000元。

判決表示,法籍的被告MMSA來台時,從事法語教學工作,擔任華航女機師的被害人前往上課,進而交往。

82年間,被告以交付資料為由,偕被害人到被告住處拿取,期間,被告告訴被害人,將在3天後離境,希望被害人前往機場送行,但遭被害人以屆時公務繁忙,無法分身婉拒。

被告聽後憤而出手毆打外,並冀望能再與女機師會面,強行自被害人的隨身行李箱中取走皮包(內含身分證、登機證等證件),以扣留證件方式,使被害人不能出國工作,必須回來找他。

女機師緊急通知父母,報警前往被告處所處理,被告見警方登門,立刻將皮包交還被害人,但事後仍被依妨害自由罪嫌起訴。

案件移審法院,被告因未出庭被發布通緝,但怪異的是,被告這些年其實已在台落地生根並娶妻,且到對岸開設公司,經常往返國門,卻從未被扭送歸案,直到去年底入境時,滿頭霧水遭逮捕,一問之下,竟是這起陳年舊案。

被告對於當年之事完全坦承,但辯指因年輕識淺,感情問題處理不當,一時衝動失慮造成;被害人到庭亦以本案經時已久,一切傷害已因時間沖淡,表明不願追究。

全案審結,法官念及兩造這些年已各有所成,輕輕放下本案,依妨害自由罪判決被告罰金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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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13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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