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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套錯管 救護車司機奪命
管理疏失 重罰杏豐醫院

〔記者王乙徹、歐素美、楊政郡/綜合報導〕台中縣婦人王月嬌因救護車司機徐崇文疏失接錯氧氣管致死,檢察官與法醫9日相驗,並偵訊相關人員,初步認定王女氣切管被徐某直接套上氧氣管,導致氣胸死亡;台中縣衛生局將以管理疏失重罰救護車所屬的杏豐醫院。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顏偉哲昨天前往童綜合醫院沙鹿院區相驗,並當場偵訊徐崇文、醫師楊韻秋、死者父親王建晉等人。顏偉哲表示,徐崇文稱因發現王女呼吸不順,主動為她裝上氧氣管,檢方將追究徐某行為與專業能力,做為刑責的認定。徐崇文隨後被釋回。

王女除了雙側張力性氣胸,還有皮下氣腫症狀,外界質疑氣切管可能裝置不當,未完全插入氣管內。顏偉哲表示,將儘快安排解剖,釐清真正死因。

王女父親王建晉在相驗結束後步出停屍間,忍不住掩面哭泣,他表示,女兒去年底車禍導致中風,70多天來,他與妻子每天到醫院陪伴,因不了解醫療過程,不敢冤枉協助載運的救護車司機,而未報案,曾拜託醫師開立死亡證明做為證據,以免屍體腫脹消退。

在救護車管理疏失方面,衛生局指出,救護車登記在杏豐醫院名下,司機徐崇文領有初級救護技術員證照,但並非該院員工,院方對救護車管理及救護技術員間頂讓車輛並不知情,內部管理有疏失,將依醫療法處以5萬至50萬元罰款。至於救護車上的急救器材,符合衛生署頒訂的救護車裝備標準,徐崇文也製作救護紀錄,但因採用舊式表格,且許多欄位未填,將依緊急醫療救護法處罰。

杏豐醫院執行院長李坤銓說,新的經營團隊剛接手,改託護聯救護車公司協助運送病患,根本不知道「靠行」救護車情事。

徐崇文靠行的救護車登記在杏豐醫院名下,但與安養業者訂定的契約卻是豐原市智誠公司,平時有不少靠行司機聚集,事發後已人去樓空。出借房舍的豐原市代林淑真表示,因與救護車業者熟識,才出借空餘房舍作為其營運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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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10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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