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打細蒜A政府 2蒜商被訴
檢方將全案送監院調查
〔記者李靜芳、廖淑玲、詹士弘、陳燦坤、陳永吉/綜合報導〕雲林地檢署偵辦「蒜蟲」案,昨依詐欺罪嫌起訴2名蒜商,並認為政府啟動95機制花數億元補貼收購蒜頭,卻屈從立委訂出過高的收購價,讓不肖蒜商有詐財機會,浪費公帑達3億6000萬元,有行政違誤失責之處,檢察官將主動把全案卷證函送監察院,由監察機關依監察法調查相關的農政官員與立委是否有糾彈必要。
檢察官起訴書中點名的相關官員與立委昨天紛紛澄清,前農委會主委、現任台肥董事長李金龍說,當時由農糧署執行「95機制」收購,或許是執行上出現問題,還要再瞭解;農糧署長黃有才則說,尊重檢方作法,但一切依法行政,並無疏失。
立委不滿指檢方作秀
立委張碩文直指檢察官作秀,指政府啟動95專案收購機制,缺失弊端應由行政機關負責,不該反扣一頂大帽子給民代。立委張麗善強調,立委參加補助價格協調會並無不當,建議檢調單位調閱當天錄影內容,了解是誰維護蒜農的權益。
人頭蒜農將另案偵辦
起訴書指出,雲林縣蒜商陳登照與林瑞榮兩人於93與94年間,先低價向農民購買濕蒜後加工烘乾,再以人頭蒜農名義繳交政府,訛詐每公斤7.5到15元不等價差,分別獲利數百萬元,因此起訴陳、林兩人,且分別求處1年、7月有期徒刑。人頭蒜農檢方另案偵辦。
承辦檢察官黃裕峰說,政府為避免與抗議民眾及立委衝突,93與94年間兩次收購價格為每公斤33.3元,均高於95機制合理收購價格,且農政單位明知蒜頭於每年3月間採收,農民多於採收期就賤價售出,卻仍在7、8月間花費數億元補貼收購,多數農民未受惠,反讓蒜商有機可乘,官員與陳情立委雖未涉貪瀆之罪,卻有行政違誤失責之處。
政府收購蒜頭 2年虧3億6千萬
〔記者李靜芳/雲林報導〕雲縣大蒜產量佔全國約8成,為照顧蒜農,民意代表施壓政府訂出不合理收購價格,93與94年2年期間,政府共耗費4億7000多萬元補助收購,讓不肖蒜農趁機賺取差價,浪費公帑達3億6000萬元之譜。
檢方發現,當蒜價疲軟啟動95機制時,民代們認為收購價格不合理,多次率眾北上農委會抗議,經前農委會主委李金龍與農糧署長黃有才同意提高收購價。
檢察官調查,以93年為例,農委會精算後合理收購價格為每公斤29.2元,前立委曾蔡美佐率眾抗議後,農委會提高到每公斤33.3元,收購5000公噸後全部銷毀,1億8000多萬元付之流水。
94年間,合理收購價格應為每公斤30.53元,卻在縣籍立委林樹山、陳憲中、張碩文、張麗善、許舒博等人與代理縣長李進勇及當時準備參選縣長的蘇治芬參與協調後,農委會仍以33.3元收購9000公噸,總補助款近3億元,蒜商挾民意壓力阻止政府釋出蒜頭,造成該年度賤價處理,僅回收1億2000萬元,國庫虧損1億8000萬元,兩年來,浪費的公帑高達3億600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