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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昌星 籲中重審遠華案
〔駐加特派記者張伶銖/溫哥華一日報導〕中國頭號通緝要犯賴昌星一日在溫哥華得知加拿大聯邦法院暫緩遣返的判決後心情大好,並呼籲重審遠華案。他說:「如果偵辦遠華案四二○小組的成員能全部換人,且換成我相信的人,那麼我願意配合中國進行調查,我會從加拿大提供新的資料。」
賴昌星的律師拉森說,如果賴昌星順利取得法院上訴他遣返前風險評估的許可,那麼賴昌星想在加拿大待三至五年,都不是太難的事。
賴昌星說,他很關心那些因為遠華案被牽連的人,因遠華案自殺的有三人,在監獄裡死亡的有二人,被槍斃的有八人,當時他公司的司機也被判無期徒刑。他表示,希望這些案件可以重審,他願意配合調查,甚至要他回中國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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