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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子媽媽組聯盟 女同志爭取母權
〔記者鄭學庸/台北報導〕她們是深愛、照顧著家人的人妻、人母,卻也是渴求姊妹情深的女同志…。一群女同志媽媽最近組成了全台灣第一個女同志媽媽團體—女同志媽媽聯盟,並發行電子報,彼此分享同時身為女同志及母親的驕傲及甘苦,對這群「拉子媽媽」而言,母職帶給她們更多生命的喜悅,也讓她們的生命為之完整。
在同志書店、在校園、在台灣幾乎各角落都可以看到「拉子」(女同志的本土暱稱)身影,有一群拉子,因為家人逼婚的壓力、生兒育女渴望的驅使,或遲來的性傾向啟蒙,散佈在各個家庭成為人妻、人母,並將自己的性向妥善珍藏為一生的秘密。
一群關心台灣原住民、老人等邊緣同志議題的女同志媽媽,最近組成女同志媽媽聯盟,分享彼此特殊的生命經驗;團體中從20多歲到60多歲的拉媽都有,有些甚至還是在女同志關係中扮演陽剛角色的T媽媽。
立志將來成為一位幸福拉媽的女同志學生小波說,同性戀身分時常被劃歸為個人的事,台灣同志無法結婚、不能領養也不能生小孩,從年輕到老的生活樣貌在社會中其實模糊不清,即使對於同志而言,台灣「拉媽」的面貌也一樣撲朔迷離。
女同志媽媽聯盟立志造福、服務台灣同志媽媽,除舉辦拉媽網路聊天會與同志家庭親職座談會外,也分享人工生殖新訊、為孤單的單身拉媽徵求情投意合的姊妹淘,並且連出了3期的電子報「拉媽報」,讓孤獨的台灣拉媽們能有交流、吐訴心事的園地,未來聯盟還計畫出版本土的拉媽工具書。 女同志聯盟網址:http://groups.msn.com/lesbianmotherhood/;拉媽報網址:http://blog.yam.com/la_ma_news/。
女同志盼修法 享有生育權利
〔記者鄭學庸/台北報導〕國內法令禁止同志、單身未婚女子進行人工生殖,許多一心期望當媽的女同志只能花大錢到國外動手術,或買通國內醫師偽造「不孕夫妻」身分證明,為此同志社群盼望立法院修改人工生殖法草案,讓單身女子和女同志在通過專業審核後也有當母親的權利。
「人工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或在立法院待審的「人工生殖法」草案中都規定,實施人工生殖的醫療機構須報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而且人工生殖技術僅限於不孕夫妻,但有研究報告顯示,多數歐美國家或澳洲均有條件同意或開放未婚女子接受人工生殖治療,顯示在社會風氣日趨開放的情況下,未婚女子接受人工生殖的權益,逐漸受到重視。
女同志媽媽聯盟成員、「拉媽報」主編之一的小波表示,聯盟訪談了不少拉媽後發現,國內單身女性無法進行人工生殖手術,為此有人只好存3、40萬元到國外動手術,另外雖然也有國內醫師願意為女同志進行人工生殖手術,但所費不貲,「製作」一份「不孕夫妻」證明也要花上十幾萬元。
同志團體表示,「人工生殖法」草案中限制未婚、失婚、離婚者的生育權,是因為許多人主觀刻板認定單親或同志家庭不健全、不適於養育及生育子女,但雙親俱在的破碎家庭對子女的傷害其實很多,他們建議參考美國做法,讓有意生育的單身女性及民眾提出申請,並經由專業人員鑑定,評估經濟能力、身心狀況合格且經其他家庭成員同意,才能接受人工生殖治療,以保障子女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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