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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市長雙重標準又一樁
■ 許志豪
六月二十四日本土社團「九○八台灣國」所發起的追討國民黨黨產運動,因為和藍營支持者發生衝突,所以在申請集會遊行時間尚未結束就遭到驅離,且主管機關就地撤銷其集會的資格。不但如此,該社團在七月初的集會申請,也在同時間被撤銷。
二○○四年總統大選後,凱達格蘭大道上的抗爭集會,台北市長馬英九的標準是允許先集會、後補申請。此外,當時泛藍有一連串的暴力衝突事件發生,例如拿著國旗旗桿追打民眾、砸毀公園路上介壽派出所等,這些都有照片、影片為證,且在當時不論新聞報導或者網路都廣為流傳。而馬市長似乎都視而不見,集會遊行依然一件件的核准,暴力衝突也一再的上演。
反觀馬市長對於本土社團的集會標準之嚴苛,稍有衝突,就可以連已申請核准的集會活動也一一予以撤銷。
繼「罪不及妻孥」,以及為弊案纏身的基隆市市長許財利站台等雙重標準行為之後,這一次,又添了一樁。
(作者就讀東吳大學經濟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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