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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興誠嗆聲 檢方:沒什麼案不能辦

檢方直言台開案都可辦

〔記者黃美珠/竹市報導〕聯電名譽董事長曹興誠昨天在新竹地院召開的和艦案準備程序庭時「嗆聲」,指該案是檢方在行政部門壓力和授意下所成案件,以搜索等偵查手段恐嚇企業界;起訴檢察官陳宏兆深不以為然並反嗆強調,檢調連台開案都可以辦,沒什麼案件不能辦,當庭要求曹興誠等應依法言法、就事論事,否則恐有侮辱公署之虞。

聯電名譽董事長曹興誠、名譽副董事長宣明智及聯電轉投資的宏誠創投公司總經理鄭敦謙等三人被控違法投資中國和艦,遭新竹地檢署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和刑法背信罪嫌起訴。新竹地院昨天召開和艦案準備程序庭,曹興誠等三被告都出庭。

曹稱起訴內容錯誤混亂

曹興誠說,本案是政治案件,非司法案件,他曾數度呼籲新竹檢方應該適可而止,但檢方沒有罷手,起訴內容更是錯誤、混亂且張冠李戴,因此請求新竹地院儘速還他清白,讓他的生活不再受本案騷擾。

起訴本案的檢察官陳宏兆聞言不以為然,但一直隱忍,直到最後庭訊快要結束,才主動向庭上爭取發言機會表示意見。

檢方反嗆勿做人身攻擊

陳宏兆說,本案當初若非檢方主動偵辦,中國和艦回饋聯電的十五%股權,不知會落入誰的口袋?檢調現在連台開案都可以辦了,沒什麼案件不能辦,因此他希望被告曹興誠等三人,在法庭之上應該依法言法、就事論事,不要任意批評、指述沒有的事或做人身攻擊,否則恐有擾亂法庭秩序或是侮辱公署之虞,畢竟檢方偵辦案件一定會有相當的依據。

曹興誠則反唇相稽說,檢方不要用侮辱公署罪嫌恐嚇他。

陳宏兆事後受訪表示,當時是基於「提醒」、「及時約制」的用意,希望曹興誠不要把情緒性的字眼帶入法庭以免觸法。

曹興誠還說,商場如戰場,公司經營資訊不是每項都得公佈,除非有損公司或投資人的才需要,檢方的起訴是欠缺基本常識,欠缺虛心、客觀。

宣明智則說,他替聯電做事,一切遵照曹興誠的指示,本身又非商業會計法中所規範的相關承辦人,檢方起訴他的任何一條罪名都不成立。鄭敦謙說,他在民國九十二年八月間才進入宏誠創投,並未參與任何有關和艦案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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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24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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