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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賄案 徐維嶽300萬交保

〔記者李靜芳、黃淑莉/虎尾報導〕前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徐維嶽被控貪瀆案,遭收押近9個月後,昨天雲林地方法院刑庭辯論終結,庭諭8月22日宣判,庭訊結束後,合議庭隨即裁定准以300萬元交保;徐維嶽交保步出法院後,對於所涉案情表示已進入司法程序,不願多談,僅表示他對司法有信心,深信一定會還他清白。

徐維嶽獲准交保後,隨即與到法院接他的家人,先到美容院剪髮後才回到斗南住家,跨過火爐、吃豬腳麵線後進門,與母親、妻子及女兒相擁喜極而泣,小女兒高興地圍著爸爸,鄰居獲悉也前往道賀。離家這麼久,徐維嶽笑著說「有點兒陌生」。

至於徐維嶽是否可能復職,檢方指出,依目前情況,徐維嶽若要復職,必須等到所涉及案件都獲判無罪確定,此外還要經過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同意才可能獲准復職,其中檢察官的相關作為是否有損及司法聲譽,將會是人審會准否的重要考量。

徐維嶽及其家人包括大哥徐寶巖、二哥徐寶瀅、大嫂李盟惠及一起辦案的刑事局偵六隊四組組長林續鵬、偵查員曾建富、雲林斗六警分局刑事組小隊長劉穎杰、偵查員張俊彥等警方人員因捲入貪瀆等案,而遭檢方起訴。

檢察官更以徐維嶽涉嫌藉勢勒索財物貪污罪嫌、濫權拘捕與洩密等罪名求處徐無期徒刑,而在法院審理期間,其他被羈押的陸續獲准交保或釋回,唯獨徐維嶽一直被羈押。

雲林地方法院合議庭原排定今日辯論終結,卻在相關證據釐清後,昨天提前辯論終結,徐維嶽的律師也隨即在晚間提出具保聲請,合議庭法官開會後裁定准以300萬元交保。

徐維嶽委任律師劉炯意表示,審理期間交互詰辯過程,透過證人供詞以及證據的解釋,律師團逐案破解,案情也逐漸明朗。檢方提出的證據其實很薄弱,起訴過程草率,他認為徐維嶽應該是無罪,不過,劉炯意也強調,不敢期望一審會對檢方無期徒刑的求刑作出有利徐維嶽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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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22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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