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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黑心食品 保力胺-S負責人判刑3年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縣永康市立胺酵素公司負責人陳明和涉嫌於83年至84年間,夥人以鳳梨酵素添加在禽畜飼料用的「保力胺-S」產品內,大批出售供人食用,並誇大有醫療健康效用,前後詐得6億餘元,台南高分院更一審宣判,法官認為陳明和惡性不輕,因此依違反藥事法判處3年徒刑。
法界人士認為,日前台南檢調查獲台糖公司一名離職經理涉賣飼料用酵母粉給台糖製造健素糖等產品,與立胺公司的黑心作法如出一轍,這些黑心商人都該被揪出來嚴懲、法辦。
判決指出,82年間,立胺負責人陳明和等人未經衛生署核准、擅自連續把鳳梨酵素摻入保力胺-S內,製成偽藥,陳明和再把保力胺-S原飼料用包裝上的雞、豬圖樣與「飼料用」字樣去除,並重新包裝、增印對人體具有醫療效能的書刊說明,對外宣稱是健康食品,透過多層次傳銷販售供人食用,許多民眾誤信此產品有療效,紛以1包1365元購買(製造成本為1包220元)。
84年7月間,由於衛生單位介入、查詢,陳明和等人再把「保力胺-S」外包裝改為「保力胺-SP」,持續對外販售,前後詐得6億餘元暴利,後被檢舉由檢調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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