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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違建收費 縣府今再度審議
〔記者曾德峰/板橋報導〕縣政府工務局重提「台北縣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自治條例」草案,今天縣務會議將討論此案,這項自治條例如經縣議會審議通過,未來縣內拆除違建費用將由建築物所有人負擔,並依違建構造不同,依每平方公尺為單位分別收取。
年初草案遭議會退回
這項自治條例草案去年8月29日曾提送縣務會議審議,今年2月28日遭議會退回,工務局於是重新提案,經縣長核可今天提送縣務會議審議。
工務局說明,有關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問題,曾受上級機關多次糾正,不過以實務面來說,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有助於嚇阻民眾拆除後重建的動機。
依構造、面積、工資計費
至於收費部分,工務局說,違建的拆除與一般拆除工程性質不同,由於違建大多地處施工不易的地方,像是屋頂平台、防火間隔等,重型機具不易進駐,都得仰仗人力完成,草案提及拆除工工資每天以2000元計算,另外還按違建構造類別及面積計算收費標準。
未超過3000元不收費
不過,如果總金額沒超過3000元則不予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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