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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性侵生 代請律師竟湮證
〔記者胡守得、劉遠裕/綜合報導〕身兼體育老師、學校球隊教練的北部某國中黃姓老師,藉口邀約球員的同校國中女友外出騎重車兜風,趁機性侵,事後竟涉嫌幫被害人聘請律師,意圖化大事於無形,經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林在培開庭拆穿,昨天依強制性交罪嫌將黃姓教師起訴。
至於被害國中女生名義上委任的周姓律師,檢方將簽分湮滅證據法辦,並將他移請律師公會懲處,建議至少記過、停職,若日後查證涉及「吃裡扒外」屬實,則將建請撤銷律師執照。被告幫被害人聘請律師事件,十分罕見。
黃某原服務的學校表示,94年3月經教評會認定,黃某因涉嫌性侵女學生,犯行重大已予解聘,校方也給予女學生心理輔導。
起訴書表示,黃姓被告因身兼校隊教練,認識男隊員的同校國中女友;93年2月,被告藉口邀約被害國中女生,騎重車兜風,途中利用被害人暈車,載往某汽車旅館性侵得逞。
過程中因被害人一再抗拒,被告罷手後,深覺內疚,拿出瑞士刀要求被害人殺他洩憤,並跪求原諒;直到同年11月,被害人擺脫不了心中陰霾,向學校輔導老師主動揭發;因事態嚴重,校方當日立即通知3名督學到校,針對本案調查,被告坦承所有情事,全案移送警方偵辦。
被告為尋求解套,去年1月與被害家屬達成60萬和解;檢察官林在培開庭時,發現被害人講述與案發有所出入,追問下發現疑情,傳喚被害人家長,家長吐露己方律師是被告所請;檢方並發現,被告改編性侵內容,要求被害人照抄、照說,並提供給檢方當「脫罪」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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