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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忘陳三點
■ 何朝棟
陳總統五月三十一日晚上在總統府召開黨政高層會議表示,經過反省、徹底思考,向大家報告「三個決定」和「一個決心」。總統決定,除了憲法賦予總統職權外,其餘黨政權力徹底下放、完全交付決策,由黨政幹部全權負責,爭議循黨政機制協調解決。
做為台灣人民的一份子,必須提醒陳總統下列三點:
一、憲政改造。陳總統在二○○四年五月二十日就職演說中指出,希望在二○○八年卸任之前,能夠藉由憲政改造工程的推動,交給台灣人民及我們的國家一部合時、合身、合用的新憲法。
二、正名台灣。陳總統在二○○四年年底立法委員選舉前,承諾在兩年內(二○○六年)將國營事業及駐外使館代表處正名為台灣。
三、兩岸經貿政策「積極管理、有效開放」。陳總統在二○○六年元旦文告宣示,在兩岸經貿政策上,執政者必須著眼於國家長遠的發展,為可以預見的風險把關,扮演經濟安全的守門人,不能夠討好或取巧。「積極管理、有效開放」將是未來兩岸經貿政策的新思維與新作為。
上述憲政改造時程是在今年提出新憲或修憲草案,駐外使領館及國營事業正名承諾亦將於今年屆至, 而兩岸經貿政策「積極管理、有效開放」只具宣示作用,尤其,蘇揆上任後,多有修正之舉,且將於六、七月召開台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就兩岸經貿朝更開放的方向走。
陳總統將「黨政權力徹底下放、完全交付,決策由黨政幹部全權負責」,如果兩岸經貿政策走向與陳總統宣示完全相反,繼續積極開放,把經濟的命脈和所有的籌碼都「鎖在中國」,請問陳總統如何向人民及台灣交代?
別忘了,陳總統,你還是過半選民選出的台灣總統,任期還有兩年。(作者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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