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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貸趙玉柱涉背信 陳鏡堯200萬交保
〔記者何瑞玲、林慶川、歐祥義/台北報導〕耐斯集團日前坦承曾透過趙建銘了解總統府對國票金控董座改選立場,偵辦台開案的檢調單位比對相關人證詞查出,耐斯集團與趙家最大一筆三千萬元「借貸」,剛好就是透過子公司購買六十張無記名支票交給趙建銘!
檢方昨天下午再度傳喚眾大聯合公司董事長陳鏡堯及和盟流通總經理洪敏森到案;陳鏡堯因無法清楚交代借款動機,被檢方以違反公司股東權益涉及背信,諭知二百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洪敏森則釋回。
經濟部商業司對此指出,公司資金不當貸給他人,是違反公司法第十五條,這是屬於民事責任,以耐斯集團借給趙玉柱三千萬元案而言,若對出借資金的公司有造成損害,才有刑法背信的問題,但耐斯集團宣稱眾大傳播出借的資金已全數歸還,若所言屬實,眾大傳播董事長陳鏡堯尚難構成刑法的背信罪。
陳鏡堯昨天訊畢受訪時指出,出借的資金都已代墊還清,絕對沒有涉及背信;被問及為何要借給趙玉柱時,他直呼「不是我借的!」他的委任律師則表示,出借三千萬元不構成背信要件,因為董事長在公司裡頭核決的權限就是五千萬元以下,檢方質疑的金額,根本是在權限內,陳鏡堯董事長當然有權。至於股東權益受損害部分,陳鏡堯已把所有款項都還清了,也付出利息,既不違背職務,也沒對公司造成任何損害。
不過,檢方認為,背信是既成犯,只要有支出款項的動作,即已構成,款項有無回墊,都已構成行為要件。
耐斯集團與趙家之間經清查共有逾四千萬元的資金往來,其中最大筆的三千萬元是否為耐斯集團爭取國票金控董座的代價,成為檢調追查重點,日前耐斯集團坦承曾透過趙建銘了解第一家庭對董座改選有無特定立場,對於支付趙家的三千萬元則堅稱是借給趙玉柱。
檢調從相關人證詞比對查出,最大一筆三千萬元的六十張無記名支票是經由洪敏森親手交給趙建銘,趙建銘將其中五十四張交給蔡清文匯入趙玉柱、趙建勳及程雅玲戶頭,再轉匯到游世一帳戶成為投資寬頻房訊資金;但由於兌領時間是去年八月十日,剛好是國票金控董座改選時機,因此檢方仍將深入查辦。
不准搜趙住所? 北機組否認
〔記者何瑞玲/台北報導〕針對國民黨立委吳育昇指台北地檢署不准調查局搜索趙建銘居住的民生東路住所一事,調查局北機組鄭重否認,並強調辦案均依檢方指揮行事,媒體錯誤報導及民代說法已令辦案單位感到困擾;台北地檢署也強調,專案會議召開時,要搜索的地點,搜索票都已經法院核發,當天並無討論搜索事宜。
北機組辦案人員指出,專案會議當天單純討論內線交易事證的補強,並無討論搜索趙建銘住所事宜,且當日僅有一位組長與會,有媒體指稱多位組長主張搜索的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辦案人員不希望有人挑撥檢調關係,也不希望錯誤訊息淪為炒作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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