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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集體貪腐 馬要不要下台?
記者鄒景雯/特稿
台北市政府養工處等官商卅四人,因涉及瀝青貪瀆弊案,昨遭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涉及人士之廣、刑度之重,為歷來僅見,北市府的招牌因此被轟得搖搖晃晃,就差沒直接掉到地上砸個粉碎。
這起貪污案嚴不嚴重?按照最近馬英九自己訂出來的標準,簡直已經動搖市本了!因為有這麼多官員被調查後起訴,無疑等於整個台北市政府就是一個「集體貪腐集團」;又因為這些官員的權力都來自市長馬英九,因此馬英九應該被罷免,他本人未必要涉案,因為這是政治處理。
依據馬英九的邏輯,還有下半段論述,那就是為了減少社會成本的支出,不待台北市民提出罷免案,馬市長如果還有羞恥心,應以蒼生為念,儘快自行辭職下台。
由於總統女婿趙建銘可能涉案,馬英九帶領的國民黨昨已通過罷免提案,將在二十七日訴諸立法院表決;在此同時,馬市府團隊諸多成員被正式起訴,罪性更為重大,為昭公信,請問馬市長該如何以身作則?
如果馬不立刻下詔罪己,證實他只是偽善,寧可自己放火,不准他人點燈;如果馬辯稱罪不及首長,則執意總統罷免案算什麼?擺明在欺負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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