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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結婚 曾正仁妻光鮮現身

〔記者朱俊彥/台中報導〕前廣三集團總裁曾正仁因台中商銀超貸等案件被最高法院判刑11年確定前,棄保潛逃國外,其避居國外的妻子陳燕津於昨日悄悄返國,現身妹妹的公證婚禮,但被問及有關身背348億債務的曾正仁去向等問題,一概以不便透露迴避。

判決前3天 潛逃出境

廣三集團前總裁曾正仁涉台中商銀、彰化銀行超貸、掏空順大裕資產、股票違約交割等案件,其中違反商業會計法及偽造文書部份,最高法院於93年6月8日判決11年、併科15萬元罰金確定,其餘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但曾正仁早已在判決確定前3天出境。

而被控協助廣三集團向台中商業銀行超貸15億元,從中獲得1.5億佣金的前立法院長劉松藩,台中高分院93年9月間依背信罪判處4年徒刑、併科1000萬罰金確定後,為防止曾正仁棄保潛逃的事件再度上演,當庭諭令劉松藩限制出境,但人在國外的劉松藩在判決確定後則一直滯留國外未返國服刑。

曾正仁棄保潛逃後,有人說在加拿大溫哥華見過他,但也有人說他逃到中國上海,受當地黑幫保護,還有傳聞曾正仁被人綁架勒贖,但曾正仁真正行蹤至今仍是謎。

多次出國 疑國外會夫

曾正仁潛逃國外時,雖未帶著妻子陳燕津一起逃亡,但據了解,檢方掌握陳燕津2年多來曾多次出境,懷疑她出國與丈夫在國外密會,檢方也曾試圖以道德勸說要陳燕津勸丈夫回國面對法律制裁,但都未竟其功。

昨日上午,陳燕津的妹妹在台中地方法院公證結婚,陳燕津特地趕回來參加妹妹的婚禮,還特別帶了一顆超大的玩具鑽戒送給妹妹當作賀禮。

一身白色禮服盛裝打扮的陳燕津,儘管相當低調,但一現身法院公證處,隨即成為焦點,雖然老公官司纏身,但她說只有這個妹妹,無論如何一定要前來觀禮。

針對外界關注曾正仁人在何處?如何面對廣大債權人?要不要回國面對司法判決?她一概以「不便透露」、「不知道」回應,並在妹妹婚禮結束後,挽著父親的手,快速驅車離去。


炒股掏空超貸 曾正仁搞掉348億

〔記者朱俊彥/台中報導〕前廣三集團總裁曾正仁,其所涉及的案件包括欠債及欠稅等高達300餘億債務,其所涉及的台中商銀超貸等案,以新台幣1000萬交保,當時還創下台中地院交保金的「天價」紀錄,且在一審、二審時,曾正仁都被法官認定其主導犯案,判處有期徒刑最高刑期的20年徒刑。

最高法院審理此案時,則將廣三案拆成台中商銀和彰化銀行貸款弊案是一案,順大裕違約交割案另成一案,宣判時就台中商銀、彰化銀行超貸案及貸款、虛偽出售順大裕鳳山及彰化廠部份,依違反商業會計法、虛偽買賣有價證券,兩案各判徒刑3年,兩件偽造文書案各判徒刑2年6月,合併被判決11年徒刑,順大裕發佈股市假買賣消息、違約交割部分,則是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

曾正仁曾於84至87年積欠稅合計2.8億,台中地檢署執行處為追討其欠稅,也對其名下產財處分,但仍不夠償還。

後因曾正仁操控台中商銀、順大裕食品公司,炒作股票及掏空公司案爆發後,92年8月間因債權人聲請,曾正仁被法院宣告破產,據債權人第一次向破產委員會申報的債務,曾正仁因台中商銀(前台中區中小企銀)超貸資金74.5億、掏空順大裕資產92.5億、股票違約交割84.5億、彰化銀行超貸23億,加上向多家銀行貸款及民間借款,合計約405億元,後經破產委員會過濾確定債務約為348億 。

但當時破產委員會清查曾正仁的現金存款只剩7億多元,不動產含土地估算也只有13億多元,總資產僅20億,但破產委員會申報的債務卻高達3、400億元,債務受償可能不及5%,此一巨大數額差距,也讓許多債權人極度不滿。


外交弱勢 經濟犯海外消遙

記者何瑞玲/特稿

在逃重大經濟要犯,潛逃海外,調查局雖然統合相關單位成立「追緝外逃經濟罪犯協調小組」負責追緝,但相關人員坦承,在沒有邦交的引渡條約合作默契下,這些重大經濟要犯幾乎都是拿第三國護照在海外享受榮華,或到對岸逍遙,還回過頭來「嗆聲」政府。

訊諜科技董事長呂學仁涉嫌違約交割、掏空資產數十億元,最後棄保潛逃;據悉,呂學仁持第三國護照「光明正大」的從中正機場出境,而不是「潛逃」。

調查局緝逃小組成員指出,九成以上的經濟要犯都會持第三國護照潛逃海外,這些經濟要犯本身資金雄厚,申辦第三國國籍及護照輕而易舉,買個變造身分或護照也是花錢就能辦到,因此在台灣有計劃性的掏空或吸金後,都能從容的持第三國護照逃往海外。

「要追捕逃亡海外的經濟要犯,需要花長時間的佈局」,緝逃小組說,受限外交弱勢處境,國際間與台灣有司法互助的國家並不多,因為引渡罪犯的條約必須建立在主權獨立的國家體制上,以中國處處打擊台灣外交的處境,難以據此突破,只能從平時的司法互助默契,例如從情治單位著手,讓無邦交國家將經濟要犯驅逐出境,再到第三地緝捕回國。

不過,緝逃單位也有使不上力的地方,像中國,包括陳由豪、及先前逃亡海外的梁柏薰等經濟要犯,債留台灣,人卻自由來去中國與美國或東南亞之間,讓查緝扼腕。

經濟犯罪影響國內金融市場秩序,犯罪者卻能從容逃亡海外享受榮華,不僅追緝面臨瓶頸,也重創司法威信;調查局經濟犯罪防制中心便強烈建議應從源頭防堵做起,即避免讓重大經濟要犯輕易交保,防止他們利用任何管道潛逃。

相關人員舉例指出,胡洪九、葉素菲雖然交保金額創下天價,但相較他們涉嫌掏空的資產,交保金根本是九牛一毛。

目前列名「外逃罪犯名冊」的對象有200多人,遍及美國、加拿大、中國、泰國、阿根廷、菲律賓、巴拿馬、越南、日本、澳洲等十多個國家,以我國駐外館的單薄人力,難以追查逃犯行蹤,因此緝逃小組除了尋求當地國家情治機關的協助,也只能透過外交管道多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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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12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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