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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住馬英九的箴言
■ 陳昭姿
因為女婿趙建銘事件,打算讓陳總統在卸任後不再享有法定禮遇,親民黨立委針對卸任元首禮遇,提出「趙建銘條款」,寫明二等親以內,因為貪污判刑確定,總統卸任後將免除任何禮遇。
阿扁總統對兒女與妻子的行為應該相當程度負責,這個說法沒人反對。如果連成年女婿與女婿父母的言行都必須負擔法律責任,這十足是株連九族的帝制思維。趙校長曾經承認昔日為執政黨樁腳,選舉時數次幫國民黨發錢買票,只因在黨國專政時代,這是常情不會入罪,遭受昔日國民黨惡習牽連,阿扁總統算是受害者。
我們檢視二等親的範圍,以自己為中心,上至(外)祖父母,父母與養繼父母,平行者有兄嫂弟媳姊妹妻舅,下有兒女媳婿。依照親民黨立委李鴻鈞的說法,二等親如果貪污犯罪,表示總統管不了你的親人,不需要再給予禮遇。就此推論,想要競逐二○○八大位的馬英九,從此刻必須開始監視兩個在美國讀書的女兒交往情形,結婚前必須先找跨海徵信社調查未來親家社會經歷與良民紀錄,婚後追查也不能一刻鬆手。另外,他還必須日夜祈禱,這些未來親家成員不會在往後突然冒出多年前的犯案,在結成親家後才被判刑定讞。馬英九還應該立即針對馬媽媽與幾個姊妹的婚姻生活行為,設下規範,定期召開家族會議,聽取報告裁示。
罪誅九族這等帝制王朝才會存在的惡法,標榜聯共制台的在野黨竟然企圖公然復辟列入,我們假設這款法案可以溯及既往,並依此精神檢驗過去六十年來踐踏在台灣土地上的外來政權,可做出以下合理推論:台灣史上最大貪瀆案是蔣介石將臺灣人民公產據為黨己所有,因此他早該下台,也不該有後來的蔣經國即位。但什麼都不是的蔣宋美齡至死之前,卻一直享有如卸任元首級禮遇,連醫療團隊都必須輪班到她的移民地美國服侍她。
馬英九在台東幫二審有罪的原當選人吳俊立之妻鄺麗貞助選,被本土媒體與政治人物質疑時,說了一句他至今既沒有收回也沒有道歉的話 — 罪不及妻孥,希望台灣人民永遠記住馬英九的這句箴言。
(作者為台灣北社副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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