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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科技保護法 6成廠商支持
記者王孟倫/專題報導
為避免我國敏感科技技術,隨著台商外移投資而流失,行政院已通過國科會草擬的「敏感科學技術保護法」;根據台灣經濟研究院調查顯示,國內廠商有高達六成比例,支持制定科學技術保護法,反對廠商僅不到一成。
台經院這項針對國內廠商調查,主要目的在掌握產業界對科學技術保護法之意見,進而評估對我國整體經濟發展可能之影響。
反對者不到1成
認為現行的科技法規對高科技廠商的保護是否足夠?11.6%廠商表示「非常不足」,53.5%表示「有點不足」,足夠為34.9%;至於是否贊成我國制定科學技術保護法,贊成為60.1%,反對為9.4%,不確定為30.5%。
若進一步觀察廠商海外投資情形,其中,有131家公司表示已赴中國設廠,詢問這些公司認為我國是否應制定科學技術保護法?有高達62.6%公司回答「是」,表示「不太確定」佔26.7%,表示「否」佔10.7%。
對於已經赴中國投資設廠的公司,制定科技保護法是否會影響其未來投資或營運?回答「影響很大」僅佔3.1%、表示「影響不大」為42.0%、「沒有影響」佔15.3%、「不太確定」39.6%。
影響登陸投資有限
台經院表示,超過六成已赴中國設廠之公司支持通過該法,而且對於公司的投資或營運、競爭力之影響,廠商基本上認為很有限;換言之,「由於多數廠商對該法具有相當共識,將可減少未來法案通過的阻力」。
若違反科學技術保護法,未經許可而輸出或公開敏感科學技術以致影響國家安全者,應訂定以下哪些罰則?廠商回答比例最高為「停止政府資源挹注(例如研發補助、租稅優惠及其他合作)」達65.6%;其他依序為:「處行政罰」、課「罰金」,以及處以「有期徒刑、拘役期徒刑」。
這項調查為台灣經濟研究院針對1053家我國上市櫃公司、以及科學園區廠商負責投資經營決策或智財管理者進行調查,截至四月底前共有273家公司回卷。
立法目的 保全國安技術
創造更有利於國內科技之經營與發展環境,是政府當前重要之科技政策。因此,對於國家安全及公共利益有重大影響之敏感科學技術,政府應採取積極管理措施,以避免國安核心技術流失。
此一法案的訂定緣起於當初8吋晶圓廠是否應准許登陸的爭議,因此政府決定制定這項法案,以規範科技的輸出或公開,於是行政院研擬「敏感科學技術保護法草案」,旨在於基於國家安全之考量,對於國家安全有重大影響之敏感科學專門技術之輸出或公開,建立管理機制;基於維護科技交易秩序,以建構良好科技環境,對不法侵害科學專門技術之行為,則訂定罰則加以規範。
然而,國內對於高科技產業之管制上,原本即有高科技貨品輸出入管理辦法,就智慧財產權之保護上,亦有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積體電路電路佈局保護法及營業秘密法等,是否有另訂一特別法之必要,乃至管制高科技產業本身的正當性,在立法層面上都引發討論。
(記者王孟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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