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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蘋果日報記者 控訴報社操弄新聞

記者魏紜鈴/專題報導

前蘋果日報法庭中心高雄記者陳俊斌在《目擊者雜誌》中,揭露自己二進二出蘋果日報的心路歷程:「第一次離開蘋果日報,是在1年又1個月的任職期間,自己已經身心俱疲而決心出走;第二次短短待了2個月就走人,是自己良心發現不願當個缺德的記者。」3月2日蘋果頭版斗大標題是「13歲女,師生戀上床」,學校名稱、老師學生的照片都被大辣辣地呈現在大庭廣眾之下,當天下午,受不了輿論壓力的張老師就自殺了!張老師的父親在兒子公祭上,直稱:「蘋果日報害死我兒子!」陳俊斌表示,今年一月,回到蘋果主跑高雄市檢調新聞,當時有不少妨害性自主的案件,剛巧正是蘋果日報的最愛,裡頭的性、亂倫、金錢與羶色腥,不是頭版頭就是菜刀版侍候。但令他左右為難的是,若是公眾人物讓大眾有公評空間絕對是無可厚非,但市井小民的妨害性自主案件,要訴諸以極盡聳動與善惡分明的處理方式,最讓他難以理解。

「蘋果法庭中心在新聞界,已經是惡名昭彰!」原本記者們只想把社會問題突顯出來,孰料卻成了問題製造中心!陳俊斌透露自己的親身經驗,自己寫的一篇採訪稿與隔日見報的新聞差點沒讓他昏倒。

其中的內容更沒有一句是他寫的,最扯的是,那則新聞卻依然掛著他的大名。他進而深入剖析,記者在蘋果日報就像是主管們「手足」的延伸,原本就在報社內研擬出的新聞方向與內幕,就找記者去拍去問。

有時為了趕在一天內完整將新聞呈現,大膽假設卻沒有小心求證,查證時間與資料不足就直接下個結論,聳動的標題更可以與內文不符。

譬如:「警察有醜聞,明天要上頭條,就會要記者去問該出事的警察同事,要從他們身上挖出蛛絲馬跡,最好是可以從他們口中罵出『敗類、狗屎』最好!」問與不問很難抉擇,問了還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落井下石,不幸的話還要背黑鍋;不問的話,不知如何交代。他引述一句主管的話說道:「這個壞傢伙,非常可惡,我們應該…」其實尚未搞清楚狀況的主管,早已經用他慣用的新聞處理模式,先給新聞人物妄下定論,陳俊斌寫道:「好像他們是決定善惡的上帝!」記者、被害人、加害人這樣活生生的人,只要進了蘋果似乎就等同於喪失辯解權,沒了感受沒了空間,新聞本身在他們眼中,難到真是個可以竄改的劇本,讀者難不成是看戲的傻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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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1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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