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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正義不應有距離

■ 許郁蘭

曾經有一位居住在半山腰上的阿嬤打電話到法律扶助基金會詢問,話中,法扶的工作人員表示依規定要請她到法扶分會親自申請,不料阿嬤回答說:「要去市中心唷?哪安呢就免了,免申請啦!」這句突如其來的拒絕,讓工作人員當場愣住,不知是哪裡出了問題,後來追問之下才知道,這位阿嬤家裡沒有錢也沒有交通工具,到分會申請要坐來回四個多小時的客運,以及花上五、六百元的車錢,由於找律師的結果也不清楚,更遑論申請當天因請假而沒有工作收入,對家裡生計造成的影響,想到這兒阿嬤只好放棄。

七月一日法律扶助基金會就成立二週年了,二年以來,法律扶助基金會一直以帶給弱勢民眾平等的法律權益為自許,雖然已經在全國十九縣市成立分會,提供民眾申請法律扶助的直接管道,但當民眾需要法律扶助的時候,距離成了最大的阻礙!對於弱勢民眾而言,距離不只是都市與鄉鎮的,還有內心對於司法的陌生與法律的恐懼,所造成的不信任與疏離感,許多真正需要幫助的民眾,無法得到應有的服務,進而澆熄弱勢民眾對司法的信心,也正因為這些原因,台灣仍存在法律正義到不了的地方!

法律扶助基金會在今年的7月8日舉辦了首屆的法扶日活動,除了全國十九分會的員工,還有各地的扶助律師以及志工,都將走進各縣市鄉鎮的偏遠地區,為當地的民眾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法扶日的誕生,讓法扶人用熱情來融化弱勢民眾對於法律的疏離。

對於偏遠地區的法律資源投入,法扶一直默默的努力著,許多分會,如花蓮、彰化、雲林和台南分會,皆設立每星期或每月一次的偏遠鄉鎮公所之駐點法律服務,在離島的民眾也和台灣民眾一樣享有平等的法律扶助資源。

在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的現場,不時可以看到審查委員用視訊設備,和遠在金門、馬祖的民眾討論相關案情,由於馬祖當地並沒有律師執業,金門也只有二位律師,在法律資源如此稀少的地方,法扶的運作更完整了離島地區的社會福利制度。

半山阿嬤的事件,給了法扶深深反省的機會,「二○○六法扶日」只是個開始,希望在不久的未來,法扶能夠再接到半山阿嬤的電話,並且和她說:「阿嬤,我們來了!」

(作者為法律扶助基金會宣導處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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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8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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