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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林鄉長涉貪污 裁定收押
〔記者李靜芳/雲林報導〕雲林縣水林鄉長陳茂順收取基層零星工程回扣超過500萬元涉嫌貪污案,5月初檢方複訊後聲押遭地院駁回,經檢方補強證據後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發回更審,6日雲林地院傳訊陳茂順,當庭裁定收押。
涉索工程回扣逾500萬
5月初,雲林檢方與調查局中機組幹員搜索水林鄉公所與陳茂順住家,及前大埤鄉代表會副主席黃玉猜住處與其名下環陽、聯吉、權威等公司,檢方發現,水林鄉公所共有17件基層建設工程,總金額7000多萬元,承包商取得工程款後,陸續透過白手套匯款入陳茂順合作金庫帳戶,涉收取回扣金額超過500萬元。
當初搜索行動中,帶回陳茂順、公所主任秘書余清儹、承辦人員莊捷涵、黃玉猜先生李長發、黃玉猜媳婦林寧君、公司會計陳子涵、匯款人吳美足、監工陳玉龍,上升公司負責人王境洋及其公司會計黃素敏等10人到案訊問。
黃玉猜未到案說明,她先生李長發否認知情,陳茂順辯稱資金是自營公司正常的流通,檢方訊後依貪污治罪條例聲押陳茂順與余清儹,均被雲林地院以證據不足駁回,其他人則釋回。
檢方表示,水林鄉公所於92年7月到93年10月期間,共有17件包括農路、排水、綠美化等基層建設工程,當中有16件疑似黃玉猜借牌圍標,另一工程由王境洋得標,工程完工後陳茂順合作金庫北港分行帳戶,陸續有廠商會計或白手套匯款。
檢方經補強相關資金來源證明後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裁定發回更審,昨日雲林地院傳訊陳茂順,由承辦檢察官林豐正蒞庭,裁定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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