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六一變電站跳電 雪隧停電21分鐘
工人維修誤觸ATS開關
〔記者曾鴻儒、黃立翔、郭顏慧/綜合報導〕雪山隧道狀況連連!繼前天掃地掃到封隧道,昨日下午又因工人維修不慎造成跳電,雪山隧道北半段僅靠不斷電系統供應維持基本照明,隧道內幾乎一片漆黑廿一分鐘;交通部長郭瑤琪痛批:「離譜!」
昨日下午,國工局包商依約派工人至一六一變電站進行養護工作,卻不慎碰觸自動電源轉換器保險絲(ATS)開關,導致負責供應雪山隧道第二號豎井以北路段電力的ATS跳脫,三時零三分起,上述路段頓時停電。
不斷電系統供應基本照明
停電情況發生後,雪山隧道第二號豎井以北路段、涵蓋渭水高所有隧道悉數停電,雪山隧道北半段僅能依靠不斷電系統,供應維生所需的電力,包括每六盞燈亮一盞的基本照明、逃生指示、電子看板、通風系統等,由於隧道內一氧化碳濃度、能見度尚未達到警戒值,通風系統僅啟動十五分鐘。
斷電狀況發生後,包商改採手動操作,讓ATS重新承載台電所供應的電力,逐步恢復供電,三時廿四分雪山隧道率先恢復供電,三時四十分南港至石碇路段恢復供電,四時廿七分彭山隧道也恢復供電,停電狀況解除。
駕駛驚魂:比粉塵霧還恐怖
這起無預警停電,幸未造成任何意外,不少駕駛人通過一片漆黑的隧道時嚇了一跳,更加戰戰兢兢,有人說:「好像乘坐太空船進入漆黑的外太空一樣。」也有人說,在雪山隧道遇到停電,比陷入粉塵霧還恐怖,還好大家都照規定開頭燈,格外小心駕駛。
郭瑤琪於主持部務會報時間接獲報告,直批「離譜」,她批評國工局將渭水高移轉高公局接管後,員工似乎已經「提早鬆懈」,才會導致狀況頻出,接連發生了不該發生的事,要求國工局提出檢討報告。
雪隧堵車空氣要命?環署否認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環保署昨天否認「雪山隧道塞車、空氣會致命」的媒體相關報導。環保署空保處長楊之遠表示,隧道通車以來,環保署沒有進行相關空氣品質監測,無法證實人體健康將受影響。
楊之遠說,全世界隧道工程設計時均已考慮維護隧道中空氣品質及通風狀況,雪山隧道實際的情況不會那麼嚴重,是媒體的「誤會」。況且現在無明確科學數據及分析,民眾無須也不必產生畏懼及恐慌。
雖然交通部已在雪山隧道設有一氧化碳的監測儀器,不過,楊之遠說,既然大家這麼關心,環保署也會前去量測,請交通部參考,並提醒雪山隧道管理單位應加強隧道內之通風及車輛流控管理。
警車未鳴 隧道換道讓行挨罰
〔記者郭顏慧/宜蘭報導〕有民眾日前行經蔣渭水高速公路隧道時,看見後方出現一輛警車,這名駕駛就主動讓行至另一車道,沒想到被警察以隧道內任意變換車道為由,開單告發罰款三千元,他抱怨簡直好心沒好報。
這名不服氣的駕駛在網路上留言說,當時他以為警車要趕著處理緊急事件,才會變換車道讓警車先通過,想不到,一出隧道口就被攔停;他認為「讓行」沒有錯,卻落得收紅單的下場,他已向國道公路警察局申訴。
國道警察隊第九隊頭城分隊長施榮順表示,警車只有在執行緊急任務時,才能啟動警示燈和警鳴器,依法行使交通優先權,由於雪山隧道內並無路肩可供緊急通行,因此,當警示燈或警鳴器開啟時,所有車輛須盡量往兩邊靠,空出中間的路讓警車通過。
相反地,警車若沒有開啟警示燈或警鳴器,行駛在隧道內,前方駕駛人不必讓行,依正常速度行駛即可。
施榮順說,一般來說,除非緊急時刻,否則警車不會任意開啟警示燈和警鳴器,就算取締違規車輛,也只會短暫開啟,好引導車輛至避車彎或出隧道。
施榮順說,原則上,往後若在隧道內看到警車上頭有開啟警示燈或警鳴器時,車輛才必須往兩邊靠行,否則還是得遵守隧道內不能任意變換車道的規定。
遇鳴笛車急行 單側靠即可
〔記者郭顏慧/宜蘭報導〕雪山隧道南北向車道各只有兩線道,塞車時,若遇到救護車、消防車或警車鳴笛等急著通過時,隧道內車輛須向單側靠,讓出中間的空間;若上述車輛沒有開啟警示燈時,其他車輛可不必特地「讓行」,否則駕駛會白白收到罰單。
一般而言,警車、救護車或消防車在執行緊急任務時,依法可啟用警示燈和警鳴器,行使交通優先權,若在平面道路,所有車輛無疑得讓行;但高速公路隧道內幾乎都全線禁止變換車道,駕駛得當心,不要違規。
員警舉例說,假設一輛車正通過雪山隧道,正後方恰巧有輛開啟警示燈的救護車,若當時沒有塞車,救護車可自行超車,若碰上塞車,前方車輛可以在車道內盡量往隧道單側靠,兩線車道中間讓出條路,救護車即可通過,若後方是消防車,駕駛也不能因此超速,也不可以輕易變換車道。
警方說,雪山隧道長達十二點九公里,全線不能變換車道,除非像是攔截逃犯這種緊急狀況,否則不會輕言要車輛在隧道內停車,除了隧道內發生事故,不會輕易要求車輛換車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