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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封口 群媒亂舞 全亂了套
記者鮑建信/特稿
台鐵百年奇案偵結,檢警專案小組辛勞,雄檢功成身退不居功,外界給予肯定,但滴水不漏「封鎖」案情,導致社會價值觀錯亂,讓李家成了旅遊景點,李泰安人氣迅速竄紅,荒腔走板的鬧劇,仍難辭其咎。
屏東地檢署因誤算李雙全投資股票虧損,被下令交出偵查權,高雄地檢署接掌之初,因前車之鑑,秉持「積極追查,態度低調」辦案原則,避免重蹈覆轍。
不過,當李家開始聚集觀光人潮,李泰安人氣指數爆紅,儼然成為「名人」,甚至受邀上節目之際,雄檢仍舊死守「偵查不公開」立場,未能及時導正外界錯誤的觀感,莫非心裡只擔心破不了案,卻忘了社會責任?
其實,所謂「偵查不公開」,不等於「封口令」,更不是什麼都不能說,否則每逢選舉期間,各地檢署破獲查賄案,鉅細靡遺頻頻曝光,說好聽點與社會公益有關,希望產生遏阻作用,但說難聽點就是違反規定,因此如果真的要辦,第一個要辦的不是別人,正是檢察機關本身。
搞軌案接二連三,社會關注,更與社會公益有關,理應「適時」、「適度」對外說明案情, 讓大眾有起碼的是非、對錯認知,才不會隨報導失焦的媒體起舞。
此外,由於部分媒體無法獲得正確信息,又缺乏查證管道,報導捕風捉影,不僅混淆視聽,並徒增辦案困擾,惡性循環的結果,檢方、媒體、社會大眾皆輸。
檢警辦案,伸張司法正義固然重要,若能兼顧社會責任,則兩全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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