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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乎有無共識 會議不開也罷
記者王貝林/特稿
為期二天的經續會大會落幕,行政院對於兩岸經貿引發的爭議,將已遭刪除的提案,強力主導翻案列為「其他意見」,供行政院做為「施政參考」,表面上保留模糊空間,骨子裡卻早有定見,是否成為經續會的「共同意見」並無差異,說穿了就是「兩種決定,一般作為」。
經續會從分組會議到落幕忙了二個月,雖達成五百多項共識,但多屬抽象概念,至少也是行政部門原本即應了解、著手在做的事;講難聽點,各政府單位若平時該做的事都做了,現在就算閉門造車,結果應也差不到哪去!
關鍵在爭議性問題如何尋求共識!行政院對各方不同意見,其實早已知之甚詳,大拜拜會議若只為了提供各自表述的空間,實在沒啥意義;若想營造多數意見,藉以壓制、綁架不同意見,更是等而下之,畢竟政府施政要能均衡各種考量並做出抉擇,擔負決策的責任,無法事事訴諸民粹,更非所謂「少數服從多數」就可以解決。
如今面對兩岸經貿爭議,行政院忙著把「決策開放草案」拿出來給各界背書;有人不肯畫押,就轉而強勢主導,還擺明著透露堅持「蘇修」的態度,讓無共識的「其他意見」等同「共同意見」、經續會淪為「諮詢會議」。
不肯擔當決策在前,達不成共識就耍賴在後!既然是否能達成共識的答案都一樣,那這個會又開來幹嘛?
這樣的結果,不能不讓人質疑:經續會的目的,究竟是希望尋求共識,還是只為了訴諸民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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