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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國家之恥
■ 張文傑
目前公家機關附設的游泳池設備,不僅學校資源不足,連公立設施也泰半付之闕如,並且普遍存在城鄉差距。今後改善之道,在國民學校方面,宜恢復原憲法第一六四條,有關教科文和國民教育預算下限的規定,以利學校增添游泳池設備;而在充實公立游泳池方面,除了妥適運用遊說團體,爭取各級政府編列設置使用者付費的廉價游泳池預算之外,勸募民間資源投資興建BOT公辦民營方式的游泳池,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環。此外,游泳教練的培訓如也配合同步積極進行,有利使游泳運動蔚為全民風氣。
前幾天新聞報導花蓮一名溺水的蕭姓學童,由於平日習有「仰漂」、「水母漂」等游泳入門功夫,所以能夠從臨危從容自救、到終於捱到獲救,可說是既感人又啟發人的一則訊息,也更進一步印證學會游泳技能的重要性。國人要想洗刷我們是個不會游泳的海洋國家這項恥辱,上述論點,應該或多或少能夠提供大家一些思考的空間吧?(作者為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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