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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修法 水果登陸開大門
〔記者王貝林、楊雅民/台北報導〕行政院院會昨通過貿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農會、青果合作社不必透過進出口公會或貿易商,即可自行申請農產品進出口,農會還可直接開具農產品的產地證明書,農會辦理農產品出口至中國將可望解套。
草案開放讓非從事進出口業務的法人、團體,必要時都可辦理特定項目貨品的進出口申請,影響所及,醫院不必透過進出口廠商,即可進口需要的醫療器材,慈善團體也可直接進出口救濟品,不必再逐批申請。
影響最大的,恐是去年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赴中國後,積極推動的農產品登陸問題,當時行政院一再重申任何兩岸的共識,都須由政府授權,政黨不能代表政府;此番修法,讓農會、青果合作社就可自行辦理農產品進出口,甚至開具產地證明。
政院否認修法有相關考量,甚至在修法總說明中,強調由農會簽發原產地證明,可提升核發農產品產證的公信力,建立生產履歷制度;但官員也私下承認,修法後確有助水果等農產品登陸,農民透過農會或青果合作社協助,就可自產自銷,不但可縮短銷售到中國所需的時間,也可減少中間商剝削。
農委會表示,這次貿易法修法,若將農會納入可從事進出口貿易和發放農產品產地證明的對象,可望為農會出口農產品至中國解套。而依據國貿局的規劃,產地證明發放應該只會開放「縣市級」以上的農會加入認證,「鄉鎮級」農會暫不考慮開放。
根據海關進出口資料統計,今年一至六月台灣出口至中國的農產品出口量達十三萬三千零二十公噸,較去年同期成長十四點六三%;出口值達二點一六億美元,較去年同期成長十七點一九%,增幅居各出口國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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