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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辱? 貪權?

■ 小NCC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通傳會)委員依政黨比例產生之方式被判定違憲後,九位委員幾乎與藍營論述口徑一致,先於第一時間齊聚反擊大法官邏輯錯誤,繼於日昨鄭重宣布「相忍為國,暫不請辭」,熟悉當前政治生態者對於這樣的結果應該毫不意外,畢竟傳播媒體是政治操作者的最愛,主管傳媒的通傳會又是中央政府唯一的藍色領地,未來兩年,不論是要瓜分行政資源、或是據與行政院團隊抗衡,通傳會無疑都是馬英九二○○八年競選團隊最重要的橋頭堡,身為馬同窗的蘇永欽主任委員能夠成功說服其餘委員留任,的確為自己的政治前途添了一層保障。

根據報載,通傳會部分委員早已表明只要大法官解釋其違憲就會辭職,我們十分欽佩這些學者委員的風骨,但最後卻因擔心通訊傳播業務停擺,基於負責任的態度而忍辱留任,這樣的理由是否充分,頗值得商榷。

事實上,目前通傳會正式派令到職的,除了九位委員外,只有主任秘書及人事、會計主管三人,其餘應移撥通傳會的交通部電信總局與新聞局五百多位公務人員,在未派任新職前,法理上仍不屬於通傳會之職員,即使依據通傳會組織法第十七條規定:「自本會成立後至各相關機關人員、財產完成移撥整併前,本會有關之業務應由本會統籌協調各機關為之。」現階段通傳會直接指揮這兩機關公務員所為之行政處分,如果涉及國家賠償時,應該如何界定責任?尤其在大法官解釋之後,通傳會所為之不利益處分,將更難讓業者信服,勢必引發更多的行政爭訟與救濟,這些學者委員難道不了解箇中關鍵,還是刻意忽略?

吾人以為,維護制度不分藍綠,最適切的作法,應該是待立法院九月開議,立刻進行通傳會組織法的修正,並責成行政院儘速提名委員交由立法院行使同意權,讓合法合憲的通傳會能夠堂堂正正地上路,才是真正為國為民、忍辱負重。以目前立法院藍多於綠的現況,屆時我們不難觀察到是誰在阻止通傳會走向正常化?

在此也要呼籲行政院,大可不必將大法官解釋的委員違憲擴充解釋成機關違憲,否則通傳會將永難擺脫藍綠尖銳對抗的宿命。

(作者為藍綠夾縫中的基層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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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26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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