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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練舞 何必趕?

■ 于宗永

剛剛看到一則新聞,200名台中青少年為了抗議到政府機關空地練舞時被趕,沒有練舞空間,群聚在街道「頭轉」倒立之後快閃走人,覺得他們這種抗議方式真酷!也真的很想為這群健康青少年再次呼籲:給好動的人一個適當的空間吧!

以我服務的地方為例,十年前,值班的守衛向館方反映青少年夜間會聚集在前庭的大理石地板上練舞,後來經過會議中的討論,我們延長前庭燈光開亮的時間至凌晨,加裝了一個插座,這幾年下來,館方物品也沒被破壞過,也沒發生青少年滋事,倒是成了高雄青少年街舞團體的一個基地。

很多公共空間或政府機關到了晚上就變成不友善的空間或是治安死角,更令人不解的是,往往花大錢去規劃光廊或是步道或是廣場等,而不思考只要把一些公部門開放空間,延長其對外開放的時間,把燈光打亮,不就是一個適合民眾活動的健康空間嗎?

當然,加裝個插座會更友善!

(作者為高雄社工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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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24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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