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工總三思
■ 蔡高德、高為邦
在兩岸的敵對關係下,為了全台灣人民的福利、國家的安全及前途,政府不得對中國的投資有所限制。因此,先後祭出「戒急用忍」、「積極開放有效管理」及「有效開放積極管理」等政策,這些政策都基於一個原則,那就是對中國投資,必須先考慮台灣工業的永續發展。
任何政策造成本國工業發展受挫、商業發展受損、勞工失業增加、國民收入減少、國家安全受威脅等,都是錯誤的政策。諷刺的是,我們現在所面臨的正是上述的困境,是政策錯誤?還是執行面出了問題?導致管理亂了分寸而毫無章法。
舉個例來說,在目前政府的勞工政策下,勞工密集的傳統工業不得不去中國投資,這是有共識的。但何謂「勞工密集」?應有一個規範,我們認為應以工資占總成本百分之十為界限,超過的才可以去。事實卻不是這樣。
政府允許筆記型電腦工業全部外移到中國,使全世界五千多萬知識份子使用者,從Made in Taiwan的筆記型電腦轉為Made in China的筆記型電腦。要知道一個三千人的工廠每月可組裝三十萬台的筆記型電腦,每人每月可組裝一百台,每一台的外銷價約五百美元,也就是一個員工的半個月薪資,換言之,工資僅占總成本百分之二,連這樣的工業也讓它移往中國,「有效管理」或「積極管理」只是在放屁!
現在全國工業總會要求政府提高投資中國的上限,由公司實際資產價值的四成提高為五成,或解除投資中國百分之四十上限,要知道這些都是股票上市並向銀行貸款的公司,四成的投資已不是一個小數目,足以使其在中國立足、成長並茁壯,況且它也可以向國外或中國銀行貸款。除非該投資發生問題,才需要更多的資金去營救。如果投資中國的上限超過四成,萬一投資失敗,必定會拖垮台灣的母體企業,引起社會動盪不安,或導致金融風暴,因此政府能不限制對中國的投資嗎?全國工業總會本應以台灣工業的永續發展為主要任務,怎麼會為了「錢」進中國而不惜退出經續會?
(作者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理事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