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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事發 村長納妾 2人出軌 2家傷
〔記者王鈺淳/嘉義報導〕嘉義縣中埔鄉東興村長凃文以與裕民村長張清綢演出外遇戲碼,甚至娶回家與元配「3人行」,凃文以因而涉通姦罪被判處6個月徒刑; 對於法院判決坦然面對,表示一切聽天由命,尊重司法,而裕民村長張清綢則聲淚俱下,希望前夫不要得理不饒人;張清綢前夫翁永德態度低調,期盼能夠重新生活。
無與妻離婚打算
凃文以昨天尚未收到判決,表示法院如何判決他都沒關係,如今確實是與元配及張清綢3人同住一起,因為張離婚後沒地方住,他只好收留她,雖然心情很鬱卒,但一切聽天由命,感情的事他不想再多提,他也沒有和妻子離婚的打算,走一步算一步。
至於張清綢,她聲淚俱下表示,她20多年來為翁家盡心盡力,努力扮演好太太和好媽媽的角色,如今2子都已長大成人,但此事東窗事發後,她未曾和孩子聯絡,失去了孩子、也無家可歸,只好暫住在 家。
盼前夫勿搞大事情
張清綢認為,大家在地方上都是有頭有臉的人,希望前夫不要得理不饒人, 把事情搞大,她不知道當初和翁兩人之間到底有什麼協議,但畢竟她已放棄爭取村長連任,兩人也已離婚,她什麼都沒有了。
氣妻子侮辱、離譜
翁永德聽到判決後氣憤地說, 和前妻都是村長,但卻無法以身作則,反而做出這麼難堪、離譜的事,已嚴重侮辱他和小孩,而法院卻只判 6個月徒刑,實在是輕判了。
選獲村長 重新生活
由於翁永德參加今年6月裕民村長選舉獲得勝選,8月1日即將上任,他說,日子還是要過,如今只希望他和孩子能重新過生活,對於前妻的感情事他不予置評。
公開娶細姨 涉重婚
〔記者劉志原/綜合報導〕嘉義縣中埔鄉東興村長凃文以「娶細姨」回家與元配「3人行」,律師張立業表示,有配偶之男子,若以公開儀式娶細姨,不論是否獲元配妻子同意,均已涉及刑法第237條重婚罪,最重可處5年徒刑,且有配偶之人另以公開儀式娶細姨,也屬無效婚姻,值得注意的是,重婚罪屬非告訴乃論罪,不必被害人提出告訴,檢警即可主動偵辦。
法界人士則說,男子若私下與女朋友在一起,不大張旗鼓宴客,只要元配妻子不追究,男子即沒事,如果妻子要追究,也只能控告對方通姦,而通姦罪最重只能判1年,且通姦罪為告訴乃論罪,要由被害人提告,也可以私了和解,但重婚罪就不一樣了,最重可判到5年徒刑,且不可撤回。
律師張立業表示,民法第982條第1項規定「結婚應有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之證人。」因此,只要有二證人及公開儀式,不必至戶政機關辦理結婚戶籍登記,就算是結婚。
另有一起類似案例,高雄市一名資深里長因喪偶多年,有一名紅粉知己,4年前,就在該名資深里長力挺下,女方於居住的里登記參選,一舉擊敗該里原任多年的老里長。今年,兩人分別爭取連任成功,也一度在里長圈內被談論,然而,由於男里長鰥居,但女里長還有家庭,因此兩人相處非常低調,多以公務姿態出現、僅以「知己」相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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