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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警車追逐 騎士失控撞死

〔記者楊宜中/花蓮報導〕花蓮縣少年歐彥良昨天凌晨無照騎機車被警方追捕,因失控衝撞廣告招牌傷重死亡,家屬及目擊者痛斥警方高速追逐並多次從旁壓迫歐彥良企圖逼迫停車,才造成這場無法挽回的悲劇;警方強調,執法並無不當,雙方說詞南轅北轍。

歐彥良是在前天晚間與一群同學相約共7人,吃完消夜後分乘5輛機車,決定要到七星潭夜遊,歐彥良騎乘的機車後座還搭載1名魏姓少女,在花蓮市中山路右轉中央路時,被警方盯上。

魏姓少女表示,當時他們並沒有任何違規,在中央路上警車緊追後方,突然間警車加速上前,從歐彥良騎乘的機車左方向右壓迫,企圖讓歐彥良停車,而這種危險動作令歐彥良緊張,歐彥良隨後加速向前,警車連續做出從左往右壓迫的動作。

魏姓少女說,最後1次,歐彥良已經行駛到中央路與新城鄉嘉里路口,歐彥良為了閃躲警方,因而失控高速衝撞路旁的廣告燈箱,頭部重創、血流一地,送醫宣告不治。

同行的許姓少年更表示,事發後,警方追上前來下車查看,不但沒幫忙呼叫救護車,還阻止他們查看、救援歐彥良,警車上帶隊的警察還立即將只受輕傷的魏姓少女拉到一邊,恐嚇少女說:「這是你們自找的,不能賴警察!」企圖逼迫魏姓少女作偽證,推卸因追逐造成死亡車禍的責任。

昨天歐彥良的家屬陷入哀傷中,他們認為,歐彥良固然無照駕駛,但警方執法的方式卻把他們的兒子當成殺人犯追捕,有這麼嚴重嗎?他們質疑相關警察事後不願接受酒測,實際上有酒醉執勤、駕車之嫌,他們認為警方執法有過失及過當,他們將提出國賠請求,並追究執勤員警的過失。


警方:曾開窗示意攔檢 並無壓迫靠近

〔記者楊宜中/花蓮報導〕花蓮縣警局副局長劉筱隆昨天表示,警方會盯上歐彥良的機車,是因機車經過改裝,而且沒有照後鏡、未開大燈,在追逐過程中,警方絕無蓄意向右逼迫歐彥良,而員警絕無酒醉執勤及駕車,這方面執勤員警已經在歐彥良父親歐泉東面前酒測過,4人酒測質均為零,而警察恐嚇魏姓少女作偽證,也是不可能的事。

劉筱隆說,警方發現歐彥良的機車時,除了車身改裝的部分外,還發現歐彥良有「危險駕駛」的行為,警方才會示意攔檢,沒想到歐彥良會加速逃逸。

警方追逐時,曾搖下車窗多次示意攔檢,這一點,歐彥良後座的魏姓少女筆錄中有承認,最後歐彥良衝過路口紅燈撞向廣告燈箱時,警方並沒有靠近或壓迫歐彥良,雙方還隔著1個車道,況且中間車道還有1輛行駛中的機車,警方追逐與歐彥良衝撞死亡,並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

劉筱隆說,警方對於取締可疑或交通違規駕駛人,的確可以有其他的處置方式,例如通報線上警網包抄,避免追逐;但是從警方發現歐彥良形跡可疑、展開追逐至歐彥良衝撞廣告燈箱,全程不過約1公里,時間約僅2分鐘,實在還沒有餘裕考量通報圍捕攔截。

關於警察阻止歐彥良的同行少年搶救重傷的歐彥良,劉筱隆表示,警方當時立即通報消防局出動救護車,通報時間與事發時間相差不到1分鐘,這方面有紀錄可查;阻止同行少年靠近歐彥良,是擔心錯誤的搶救或移動,反而造成歐彥良更嚴重傷害。

劉筱隆強調,發生這起悲劇警方深為遺憾,也願意接受檢察官調查,釐清員警有無過失或執勤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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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17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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