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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藍應該譴責爆料者

■ 蔡賢成

趙建銘被求刑八年,檢方的偵結,顯然不符藍民的期待。若因此歸咎檢調的偵辦不力,是漠視辦案人員的辛勞。真正該譴責的是,爆料者的「為德不卒」,因為他們光爆料而不舉證,讓檢調大海撈針,疲於奔命,當然求重刑的期待會落空。

台開案爆發以來,泛藍雖大肆批判,但基本上是「暗爽在心帶笑看」,所有的義正詞嚴,都脫離不了政治動機。當爆料者根據「料源」,加油添醋、編織聳動故事情節的時候,藍民更是堅信不疑。問題因此浮現,爆料者所描繪的是滔天大罪,檢調根據彼等的「合理懷疑」,東查西查,結果許多「罪行」都因缺乏實證,只得不起訴處分。這樣的落差,豈可怪罪檢調辦案不力,爆料者不舉證,其實才是讓藍民失望的元兇。

健全的司法制度,是奠基在公平的審判,不是屈服於人民或政黨的期待。當皇親國戚觸法,也須鎯鐺入獄的時候,司法的公信力於焉樹立。此刻,我們應該慶幸的是,法院不再聽命於政黨,過去所謂「國民黨開法院」的魔咒,終於在全民的監督下破滅了。 (作者為退休新聞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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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12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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