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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廢電池 環署擬誘之以利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廢乾電池回收率長期以來低迷不振,在環保署公告的三十一項回收物品中,排名倒數第二,只比廢潤滑油高。為提高回收率,環保署研擬四種方案,其中以獎勵金與押金制最可行,也獲得環保團體認同。
環保署上週邀請民間團體、專家學者,召開「提升廢乾電池回收成效」研商會,討論該署提出包括以舊電池才可購買新電池、獎勵金、押金制、持舊電池換購新電池給予折扣或換獎品的四個方案,與會人士認為,最後一個方案像在「辦活動」,效果恐怕不大。
至於環保署長張國龍去年擬議「以舊電池才可購買新電池」,但環保署回收基管會認為,此一方式不僅缺乏法源基礎,恐有侵權行為,而且需先行收集同等數量廢乾電池也不方便,將造成民怨。不過,為尊重署長意見,仍將意見照列,成為方案之一。環保團體則認為行不通,「台灣又不是共產國家」。
經過評估與討論,以獎勵金或押金制度最為可行,環保署解釋,這兩個制度並不同,所謂的獎勵金,是由製造業者繳交,以鼓勵民眾回收;押金制則是消費者在購買時,先押錢,等使用完畢繳回廢棄物後,再到販賣業者處退還。
環保署推動資源回收多年,尚未實施過押金制,惟前菸酒公賣局、菸酒公司為了讓酒瓶回流,即採用押瓶費方式;至於保特瓶過去回收量低迷時,曾採行獎勵金制,導致回收率飆高到一百二十%,使得未繳交清除處理費的保特瓶,也進入回收體系,造成基金虧損。未來若要實施此一制度,仍有基金管理的問題。
主婦聯盟董事陳曼麗說,國內乾電池都是進口的,國內並沒有製造生產業者,無論採押金或獎勵金制,政府都必須加強查緝非法管道進入台灣者,才不會造成基金虧損,導致全民買單。
提高回收意願 垃圾車擬加掛回收桶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今年全國同步實施垃圾強制分類,依規定廢乾電池也要分類後才能丟棄,但乾電池體積實在太小了,即使是清潔隊員破袋、解包稽查,恐怕也無法抓到民眾違法亂丟。不過,環保署計劃仿照廚餘桶方式,在垃圾車後面加掛廢電池回收桶,希望提高民眾回收意願。
環保署最近原本計劃製造一百五十萬個回收桶,發放給民眾在家儲存廢乾電池,等回收桶滿了再送到回收點,不過,此舉卻被環保團體批評為浪費、製造垃圾,因此該署決定改變策略,鼓勵民眾利用家中廢容器做為回收桶,再貼上該署印有警語、回收專線的貼紙,讓廢容器再利用。
廢乾電池四散 重金屬污染日益嚴重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據環保署統計,我國一年要消耗五億顆乾電池,但從一九九八年七月公告回收以來,回收率不到兩成,這些廢乾電池含有鋅、錳、鎳、鈷、鐵、汞和鎘等重金屬,不僅危害環境,也威脅國人身體健康。
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劉銘龍以環保署回收數據推估,每年因未回收的廢電池,流布在環境中的重金屬,汞就有零點一三公噸、鎘三十公噸、鉛五十公噸,這些重金屬都有累積性,不僅會污染河川、土壤、地下水,甚至進入食物鏈,影響人類健康。
他認為,國內垃圾焚化爐灰渣重金屬濃度偏高,也與廢乾電池回收不彰有關。他解釋,我國垃圾九成進焚化爐處理,廢乾電池焚化後,產生的重金屬直接回到環境中,反而危害性更快、更大。
反觀國外,丹麥廢電池回收率高達七十五%,比利時為六十五%,奧地利及瑞士都是五十%,荷蘭是五十三%,德國四十%,我國在實施回收制七年後,回收率僅一成七。主婦聯盟董事陳曼麗認為,主要是電池體積過小,民眾隨手就丟,加上環保署教育宣導不力,導致國人對電池的危害沒有警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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