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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走台港賣淫 3月撈3千萬韓元
〔中央社〕南韓首爾警察廳昨天破獲一樁安排南韓女性前往台灣和香港賣淫的跨國賣春案,以違反「斡旋性買賣行為處罰法」之嫌疑,將36歲李姓老鴇移送法辦,並追緝另名51歲金姓女共犯。
首爾警察廳調查顯示,李姓和金姓老鴇涉嫌於去年3月在網際網路求職網站上張貼徵人廣告,網羅了19名上網聯繫的求職女性後,每人收取300萬韓元(約3000美元)的介紹費,於去年7月至12月,以3個月為週期,分別將她們送往台北和香港,與當地賣淫集團掛鉤後,安排在出租的公寓裡集體生活,並以每次300美元的代價,在台港非法賣淫。
據瞭解,19名海外賣淫女性,4名是首爾某女子高中的同班同學、10名是從事服務業的女性、也有為籌措留學經費的學生、上班族等,尤其,有2名女性於海外賣淫返韓後,正在某幼稚園擔任教師時,被循線調查的警方逮捕。
警方調查顯示,這批在台港賣淫的南韓女性,在海外賣淫期間,曾服用搖頭丸等毒品,甚至有些人將部分毒品夾帶回南韓。
這些女性在接受警方偵訊調查時坦承,她們是經過李某等老鴇的面試甄選後,被安排到台灣和香港的,3個月的海外撈金期間,每人平均賺到了3000萬韓元(約3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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