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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歐盟「管道」
■ 郭堉玲
所謂「管道」,是由歐盟於一九七四年所創辦的一項計畫,全名叫做「歐盟訪客計畫」(EuropeanUnion Visitors Programme, EUVP)。目的是為邀請第三國(即非歐盟會員國)的年輕領袖(如二十五至四十五歲的年輕政治家、政府官員、媒體代表、工會人員、學者等)至歐盟參訪,參訪期間(通常為期五天;期間住宿與交通費用皆由「歐盟訪客計畫」項下支付)將被安排與歐洲議會議員、歐盟其他機構官員、歐洲相關協會與非政府組織之代表相互交流,讓這群來自第三國的年輕領袖對歐盟的目標與政策有進一步的認識,也為歐盟與非會員國的日後發展奠下實質的友誼關係。
據了解,我國尚無人以該計畫名義訪問歐盟,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參與該計畫需「由歐盟駐外國機構向歐盟推薦」,但二○○三年七月歐盟已正式在台成立代表處(即「歐洲經貿辦事處」),台灣已有參與條件,不應在這項有意義的計畫中缺席。
(作者從事自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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