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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贈廢股票 逃稅2.5億

屬11家公司 非倒閉即虛設

〔記者黃淑莉、吳正庭/綜合報導〕金門縣金城國中校務發展基金接獲中國台商家長「勸募」的七億三千多萬元捐款,卻都是已倒閉或虛設行號的十一家未上市公司股票,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雲林分局查出這是民眾逃漏所得稅的手法,有五十四人涉案,逃漏稅額達兩億五千萬元,已全面展開調查。

國稅局表示,這些捐贈均屬高估,贈與人明確違反民法誠信原則,學校接受贈與後,可能變成十一家公司的最大股東,一旦公司清算,校方可能被法院推派為清算人,必須替這些公司處理相關後續業務,包括債務。金城國中為此緊急撤銷已接受之贈與,並發文通知捐贈者領回股票。

所得稅法第十七條規定,捐贈政府機關的金額可百分之百抵扣稅額,且捐贈金額沒有上限。國稅局雲林分局表示,這是首次查獲以捐贈未上市股票方式逃漏稅的案件。

捐未上市股 出售才能抵稅

財政部為防堵漏洞,已於去年七月八日發佈,捐贈未上市(櫃)股票需等受贈者出售後,依實際出售金額開立收據,才能扣抵所得稅額。

雲林分局是去年七月審核所得稅申報案時,查出斗六市詹姓男子捐贈金城國中一千多萬元未上市公司股票,進一步發現這家公司早已歇業,負責人行蹤不明且積欠巨額稅款。

雲林分局與金城國中連絡,得知另有五十三人同於九十三年十二月捐贈未上市公司股票,面值七億三千多萬元,其中一人就捐了兩億四千多萬元。股票則分屬十一家公司,多為關係企業,其中八家已歇業,三家未申報九十二、九十三年營利事業所得稅及九十四年營業稅,一家還是虛設行號。

54名捐贈人 已被通知補稅

雲林分局表示,五十四名捐贈人都屬高所得群,所得稅率最低卅%、最高四十%,涉及逃漏稅的部分,已通知戶籍所在地國稅分局、稽徵所補徵兩億五千萬元稅款,部分已主動補稅。

幫助他人逃稅,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金城國中校長李再杭昨天說,學生當中有十九人是父母在中國工作的台商子弟,這七億餘元未上市股票,捐贈人就是透過台商家長輾轉介紹的,當時心想學校多一分錢就多一分力量,沒想到間接幫助了逃漏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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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20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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