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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事務 海洋思維
■ 胡念祖
我國漁船在日本強勢的海域主張與執法之下,動輒被日本驅離或扣捕罰款;韓國籍「聖荷兄弟號」運苯船在桃園永安漁港外海十四海里處遭到他船碰撞而引發毒性化學物質外洩之危機,環保署迄今無力有效移除或控制;中國海測船肆無忌憚地頻頻入侵我管轄海域;我國漁政機關管理不善,引發國際漁業管理組織以幾近干涉內政的方式制裁我國;我國海洋觀光遊憩休閒產業無從發展;我國在南沙問題及東海春曉油氣田問題上的被邊緣化。
如果我國有一個具海洋事務專業智識、擁有統一決策與強大執行力量的海洋事務部,海洋上的局面或許不是如此。
但是,今日行政院版本之草案不僅將原本於九十一年四月所提出之「海洋事務部」在刪除後改列為「行政院海洋委員會」,更欲將已逐漸發展並被社會認知、接受、仰賴的海上救難與執法機關的海巡署改隸於內政部之下,與陸上的警政、消防「作伙」,如此一來,海洋事務的執法力量又成為陸域、內政思維下的機關,海洋委員會之主任委員連基本的海域秩序與救難力量都喪失了。此種變革豈是國家社會之福?
如今朝野黨團均有放寬「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中十三部之機關數目限制的共識,可行之作法有二:一、行政院及民進黨團在協商中可同意回到九十一年四月二十六日行政院所提出十五部格局之「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設立海洋事務部,同時並可滿足其他各黨派設立退伍軍人事務部及保留陸委會、科技委員會、客委會、原民會等部會機關之要求;二、由十三部直接放寬至十六部,以設立海洋事務部及科技部,如此不僅可滿足所有政黨之要求與期望,更可創造國家更大的福祉,行政院又何必單方面堅持十五部的「神奇數字」呢?
海洋事務部是否得以設立,國家在海洋上是否有其前景可以期待,就看今早立法院王金平院長主持的政黨協商了。
(作者為中山大學海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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