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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集團 見醉就上 假車禍專敲醉駕駛
〔記者洪定宏/高縣報導〕酒後開車問題多!警政署明天起全國同步取締尾牙及春節酒後駕車,但大高雄的犯罪集團早已鎖定酒客跟監,利用被害人酒駕不敢張揚的心理,以前後夾擊方式「製造車禍」,有人已被勒索10萬元得逞。
酒駕不敢張揚
鳳山市王姓業務員向本報投訴指出,他就是受害者之一,當時嚇得半死,歹徒也刻意遮掩車牌,而且擔心警方追究酒駕責任,又害怕歹徒報復,所以不敢報警,只好「花錢消災」,但希望藉此提醒酒客留意,最好別酒駕,以免被歹徒盯上。
王某表示,日前他參加客戶的尾牙宴後,再續攤到酒店狂飲,雖然喝得醉醺醺,但意識還算清楚,就自行開車返家。
前車故意減速
行經高雄市鼓山區明華路時,前方汽車突然減速慢行,他來不及煞車而追撞,直覺自己酒後開車理虧,趕緊下車查看道歉,希望對方息事寧人。
此時5名彪形大漢從前、後方車輛下車,將王某團團圍住,一出價就要20萬,王某發現遭追撞的汽車很老舊,撞痕也只是稍微凹陷,根本就不值得這麼多錢。
威脅報警酒測
但因對方揚言報警,王某擔心酒測若超過0.55毫克,除將依公共危險移送法辦外,賴以營生的汽車也將被拖吊,雖然連同法院判決易科罰金與紅單罰款總額也約20萬元,但駕照將被吊扣1年,勢必影響工作。
王某只好低聲哀求對方,最後以10萬元「成交」,王某到附近超商提領5萬元,再漏夜向親友調借5萬元,歹徒拿到錢後就驅車離去。
守在餐廳 索看車費
呂姓鳳山市民也投訴說,有歹徒守在餐廳附近,見酒客開車時竟上前勒索,他有友人就被勒索「看車費」5000元,友人擔心被砸車及歹徒報警取締酒駕,只好花錢消災,雖然損失不多,卻怨嘆治安敗壞。
酒後不開車 無可乘之機
〔記者洪定宏/高縣報導〕針對歹徒製造車禍及以「看車費」為由勒索酒客等現象,警方呼籲,唯一防範之道就是酒後不開車,歹徒才無可乘之機。
警方先分析「看車費」為由勒索酒客之事強調,被害人尚未開車,報請員警到場應可嚇走歹徒,然後委請員警、家屬等前去開車接送回家,應能避免愛車遭砸。
至於歹徒製造車禍勒索問題,警方指出,過去曾發生過歹徒製造假車禍強盜或押走女性被害人性侵害案件,由於歹徒可能有刀械、棍棒,被害人不敢當場張揚,但會在事後報案。
因此,警方建議被害人循此模式,最好記下案發時地、歹徒特徵及車牌號碼,事後再報案。
但問題在於被害人酒駕撞擊對方車輛,歹徒到案一定辯稱是被害人「情願」給賠償金,屆時恐怕演變成各說各話的局面,被害人沒有目擊證人,也未必有利。
所以最佳的防範之道還是酒後不要開車,否則遇到這類犯罪,酒客恐怕只能「啞巴吃黃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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