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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選無效判定 由落選頭遞補
朝野取得共識 明可望過關
〔記者施曉光、田世昊、彭顯鈞/台北報導〕昨天立法院院會通過朝野各黨團變更議程的提案,將攸關「選舉落選頭遞補新制」的選罷法修正草案,排為這次院會討論事項第三案,由於朝野共識高,若無意外,週五院會可望順利通過此案。
由民進黨團所提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增訂第六十八條之二條文草案」,明定若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即由落選人依得票數高低遞補當選,無須重行選舉或補選,遞補人的得票數不得低於該選區得票數最低的當選人得票數二分之一。
遞補人得票數 須跨過門檻
若完成修法,去年底三合一選舉的「落選頭」,將可依此新制遞補當選;據悉,此案雖由民進黨團提出,但支持的立委不分朝野黨派,因不少立委的樁腳就是去年三合一選舉的「落選頭」,各黨團均承受不小壓力,幾乎很難說不。
此外,立法院長王金平昨邀朝野黨團針對多項重大法案進行朝野協商,「離島建設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涉及離島稅捐減免部分,本會期暫不處理;但有關「博弈條款」部分,將交付明天院會表決,民進黨團是否同意開放投票,將是此案過關成敗的關鍵。
至於攸關政府改造的「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儘管朝野對政院組織規模總數以廿六個部、會、獨立機關為限有初步共識,但無盟堅持增設福佬委員會,台聯也要求以海洋事務部取代海洋事務委員會,已有黨團揚言,這個案子等下會期再說。
另一個引發爭議的「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因內政部、法務部對修法內容意見相左,還在協商會議中互槓,最後決定將此案列為下會期優先法案,爭取較多的時間整合歧見。
攸關立委選區變更案決定方式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四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在台聯黨鞭簽字同意後,明天院會可望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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