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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半被害人經驗 約會狼首次就下手
〔記者徐夏蓮/台中報導〕「台中市性侵害防治中心」統計94年通報紀錄,一共有246位被害人,較93年又多了46位,其中4位是男性,而12至18歲、18至24歲這2個年齡層佔了近6成,年幼無知的國高中女生是被害大宗,調查並發現,超過一半以上第一次見面就被性侵害,不過也出現高中「大姊大」強暴國中「小弟」的案例。
台中市性侵害防治中心表示,被害人數應只是冰山一角,實際不止此數,從這些通報案件中可看出,被害者大多沒有防人之心,等狼形畢露時,已來不及反應。
統計分析,在246位被害人中,國高中女生佔了112位,高居第一位;服務業有43位居次;無業有28位佔第三位;至於兩造的關係,男女朋友有42位、前男女朋友5位、普通朋友40位,不認識最多有58位,其中大多是網友第一次見面,客戶關係有16件。
案發地點在加害人住所有71件、被害人住所54件、旅館房間35件,連國高中教室也有7件,公共廁所6件。
調查發現超過一半以上第一次見面就被性侵害,其中1例是國中男生和高中女生網友見面,竟被對方強迫發生性關係。
第一次見面就發生性侵害案件,和被害人沒有自我保護意識有關,譬如有被害女生晚上和對方第一次見面,對方將車開進汽車旅館,女方沒有警覺心,還問對方為什麼要去?對方回答晚上好冷,去旅館開房間聊天比較不會冷,女方也信以為真。
等進到旅館房間,男方伸出狼爪,女方回神過來已經被性侵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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