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門專職媽媽 最高月領6000津貼
全國首見社福措施 需年砸5千萬
〔記者吳正庭/金門報導〕金門在家照顧幼兒的專職媽媽們,今年起可視照顧子女數不同,每月領到三千元至六千元不等的「薪水」,金門縣政府今天下午二時將在社會福利館說明這項獨步全國的福利措施。
縣府初步估計,在未完全過濾申請者條件前,全縣約有二千名左右的媽媽可提出申請,一年預估需經費新台幣五千餘萬元。
繼免費搭公車、交通船及中、小學免費午餐等社會福利後,金門再推出專職媽媽津貼措施,「金門縣婦女照顧子女津貼自治條例」去年底經縣議會通過後,確定自今年一月二十七日公布施行。
子女限3歲以下或12歲以下身障
按金門縣婦女照顧子女津貼自治條例規定,申請之金門縣婦女除有設籍限制外,必須是未進入就業市場且未領有報酬的家庭主婦;照顧之子女除需設籍金門外,也需符合三足歲以下或十二足歲以下持有身心障礙手冊等規定。
此外,為避免資源濫用,該條例對於申請者的家庭總收入或總資產也訂有門檻,例如: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達政府當年度公布最低生活費標準二點五倍者;家庭總收入應計算人口之所有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未超過新台幣六百五十萬元及其他相關規定。
符合該自治條例規定者,分照顧子女一人、二人或三人以上,每月發給津貼三千元、五千元或六千元。縣府將視財政負擔狀況調整發放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