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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考增額錄取 將嚴格規範
〔記者范正祥/台北報導〕以往辦理各項公務人員考試時,有時會發生增額錄取情況,引發外界對國家考試公平性的質疑,考試院院會今天將討論各項公務人員考試增額錄取人數相關事宜,建立制度嚴格規範增額錄取,以維護考試公平。
如何規範公務人員考試增額錄取人數相關事宜,考選部從「決定增額錄取人數及比例的程序」、「增額錄取人數的計算方式」及「增額錄取比例的限制」等面向,研擬具體改進建議,經審查會討論完成,將於院會通過後施行。
關於「決定增額錄取人數及比例的程序」,考試院於審查會階段時決議,應視考試規模大小、性質,先行召開典試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預備會議討論,或典試委員長商同考選部、分發機關及用人機關決定,提院會報告後,列入典試委員會第二次會議議程,依典試法規定討論決定。
至於「增額錄取人數的計算方式」,審查會認為,計算各類科增額錄取人數,應依該類科公告需用名額,參酌該類科最近三年的申請保留錄取資格人數、考試錄取人員於分配一年內離職人數、高考三級暨普通考試同時錄取人數、正額錄取人數及其他特殊性質等因素,訂定計算方式。
有關「增額錄取比例的限制」,考試院在審查會階段一致贊同,考試增額錄取人數以不超過各該錄取分發區、該類科正額錄取名額五十%為原則,不足一人以一人計。
新聞小辭典/增額錄取 彌補正額出缺
增額錄取制度旨在彌補「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二條規定,正額錄取人員因在役、在學、疾病、懷孕、生產、父母病危及其他不可歸責事由等保留錄取資格者、高普特考重複錄取者、正額錄取人員於分配後一年內離職等考用不能配合情形。
另有些特殊情形也會造成國家考試報名截止後增列需用名額情況,像是各機關因應組織法規修正或業務調整的臨時用人需求、各級地方政府及議會首長選舉後的臨時用人需求、退休或制度重大變革造成機關人員臨時申請退離的用人需求;增額錄取的原因極為複雜,這項制度的續行有其必要,然而每當遇有增額錄取人數過多,總又不免引發外界對國家考試公平性的質疑,因此成為試務改革重點之一。 (記者范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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