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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庫署說法 查驗制度 保護消費者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對於歐洲商會批評「進口酒類查驗制度」,財政部國庫署表示,這是為了保護國內消費者,很多國家也都有同樣的制度,台灣並不是唯一實施這項制度的國家,不過,我國檢驗標準的確較嚴,這一點已經反映給衛生署,希望衛生署能研擬放寬檢驗標準。

財政部國庫署長劉燈城表示,國外進口食品必須檢驗,國內生產酒類也要檢驗,沒有理由國外進口酒類就不必檢驗,我國「進口酒類查驗制度」規劃了2年多才實施,且實施前已與歐洲商會等相關團體溝通過。

劉燈城進一步指出,財政部已將大部分歐盟成員及美、紐、澳、日等20餘國列為酒類管理制度完善國家,只要進口商出具國外檢驗證明文件,進口酒類至台灣就不用查驗,即使是必須查驗的酒類,查驗比率也只有5%,而且同一進口商所進口的同一產品,只要查驗合格,2年內都不用再查驗。

劉燈城認為,歐洲商會對「進口酒類查驗制度」反彈,應該是針對我國的檢驗標準,我國進口酒類檢驗項目包括甲醇、二氧化硫及鉛,其中甲醇的檢驗標準較其他國家嚴格,但檢驗標準是由衛生署規範,國庫署無權更改,日前已向衛生署反映,希望衛生署能考慮放寬檢驗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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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9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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