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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防治 全台大違法
〔記者周富美/台北報導〕性騷擾防治法實施首日,全台大違法!性騷擾防治法起草人、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高鳳仙指出,經過1年緩衝期,大多數縣市政府仍未依法設立性騷擾防治委員會,並張貼公告加以宣導,目前空有法令卻無法可罰,內政部表現不及格。
性騷擾防治法今天正式實施,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高鳳仙提及,目前已知僅有台北市政府設置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其他各縣市政府仍未設立,也來不及依法公告性騷擾防治措施與申訴管道,若依法論處,幾乎所有公家機關都已違法。
公家機關 帶頭違法
高鳳仙強調,性騷擾防治法立意甚佳,但才實施第一天,公家機關就帶頭違法,內政部身為主管機關,迄今尚未擬定性騷擾防治措施公告範例,放在網站上供企業、機構或一般民眾下載參考,目前仍有許多中小型企業主與民眾,對性騷擾防治法相關規定不甚了解、無所適從。
高鳳仙說,目前各縣市政府尚未設置性騷擾防治委員會,人力、物力也不足,無法落實性騷擾防治法宣導工作,防暴聯盟將於24日召開公聽會,逐步找出相關問題與因應之道。
現代婦女基金會副執行長姚淑文認為,政府對於性騷擾防治法的執行過於輕率令人遺憾,她強調,性騷擾防治法是攸關全民的「大事」,也是重要的人權指標,呼籲各縣市政府加強宣導。
性致來 掏客當街把玩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出沒高雄市鬧區玉竹商圈騷擾女性的「遛鳥」變態狂落網了!警方昨天一早於高縣大寮鄉逮捕妨害風化前科累累的37歲男子李東晉,李嫌坦承春節期間在高市新興區玉竹商圈「遛鳥」騷擾女性的機車騎士就是他。
變態騎士 嚇壞女性
新興警分局五福二路派出所長李俊達指出,警方前天接獲玉竹商圈店家報案,指稱有一名頭戴全罩式安全帽的變態機車騎士光天化日在店家前掏出下體把玩,嚇得女客與店家女性員工花容失色,歹徒甚至去而復返,兩度在店家前「遛鳥」。警方根據目擊者提供的不完整車號,過濾出李東晉涉有重嫌。
警方查出,海軍中士退伍的李嫌,已有多次在大庭廣眾前遛鳥前科,也曾被高雄縣警方逮捕,分別於86、92、93年被判拘役50天至80天不等;93年在大寮監獄進行強制治療1年多,去年10月刑滿出獄,妻子無法忍受其變態行為,去年11月與他離婚。
警方調查,李嫌原名李春生,於86年因妨害風化案被判50天後,為了洗心革面才改名,但「露鳥」的老毛病還是改不了,1個多月前就曾在一家彩繪指甲店前,對店內女服務生與顧客遛鳥手淫,並在透明玻璃上洩慾後騎車逃逸。
仿A片 慾男強脫女衫
〔記者黃立翔/新店報導〕在台北某高級髮廊工作的18歲男子,涉嫌在新店市的大馬路上強抱夜歸女大學生猥褻,還將被害人上衣及胸罩掀起,男子另涉2起猥褻案,警方懷疑他可能模仿日本A片中,歹徒當街強脫女子衣物情節,研判還有受害人,希望其他被害人勇於出面指認。
新店警方表示,1名女大學生昨天凌晨搭車在安康路二段下車後,就在馬路邊被人自後抱住,歹徒不僅上下其手撫摸胸部及私處,還強行掀開她的上衣及胸罩,最後還想脫她褲子,所幸路人經過,嫌犯才未繼續上下其手,女子當場傻在原地,痛哭不已。
被害人向警方表示,她不甘心受辱,10分鐘後與同學在附近想找對方理論,竟然發現這名男子又折返接近2人,她越想越氣,拿起雨傘要教訓他,打了一下,對方就落跑,警方稍後在安成街逮捕歹徒,發現他竟是1名剛滿18歲的男子。
該男子向警方供稱,因為一時衝動,才在下班時尾隨夜歸婦女動手猥褻,返回現場則是因為後悔犯行,要向對方道歉,不過警方研判男子犯案手法熟練,應是累犯。
警方說,去年11月26日,在安忠路56巷公園階梯,也曾發生少婦被人以同樣手法強行猥褻,被害人丈夫及時趕到卻被歹徒遁逃,昨天這對夫婦前往指認,確認犯案的就是這名男子;去年12月,男子還曾在公車上趁機撫摸熟睡女乘客的大腿,被移送法辦,沒想到事隔不到2週又犯案。
警方說,這名男子在髮廊工作,不僅長髮及肩,臉孔白淨清秀、約162公分,蓄有小鬍子,因身材瘦小,容易讓受害人鬆懈心防,警方懷疑他可能模仿日本A片「脫褲黨」系列中歹徒當街對婦女脫衣強制猥褻的情節,研判還有受害人,希望出面指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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