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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態男戀童 性侵7少年
〔記者陳儀珊/竹縣報導〕綽號「昌爺」的34歲男子黃志昌為滿足戀童癖好,去年底接連以金錢誘使多名中輟生與他發生不正常性關係,至少有7名未成年少年受害;新竹縣警察局少年隊表示,黃嫌播放A片製造情境,再猥褻少年身體,依尺度不同給予500至2000元不等的價碼,過程非常病態。
警方指出,這些被害少年都未滿14歲,其中還有一名是未滿12歲的兒童,事發後有4人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規定安置,另外3人則被帶回家中;「昌爺」落網後坦承不諱,由於惡性重大,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罪嫌送辦,仍在羈押中。
少年隊表示,「昌爺」結識第一名被害少年,並誘使與他「性交易」,由於出手大方,透過少年同儕間牽線後,陸續又吸引了6名中輟、逃家或與家人疏離的少年上勾。
警方調查,黃嫌把少年帶回家中,先播放色情片,等到雙方都有性衝動後,再撫摸並猥褻少年下體,有時還會對被害人口交,直到少年勃起並射精才罷手。
警方指出,「昌爺」供稱患有戀童癖,平時無法人道,婚姻也因此破裂,只有在看見男童身體時,才會有興奮的感覺,但卻仍無法「辦事」。
被害少年被警查獲後,反應都很冷淡,也都表示從未見過「昌爺」的性器官,彼此間是「交易」而非「性侵」。警方對少年們扭曲的性價值觀搖頭,並再度呼籲家長及學校平時就應關心青少年的行為,不要等事情發生才後悔。
醫師︰戀童癖再犯率高
〔記者陳儀珊/竹縣報導〕成年男子猥褻未成年少年,在精神科醫師的眼裡,這不只是性變態,更有嚴重的戀童癖。
精神科醫師林正修指出,通常這些人在小時候都有被侵犯或虐待的記憶,才會造成他們的「特殊癖好」,讓人擔憂的是,戀童癖的再犯率很高,需要相關單位持續監控。
林正修表示,患有戀童癖的人,他們在成長過程裡,大多曾發生一些「重要事件」,特別又以兒童時期的影響最為深遠,因此要深入了解個案的成長背景以及現在的身心狀況後,才能找出治療的方式。
林正修也說,戀童癖的人會結婚也不讓人意外,這類婚姻通常只是個幌子,如果女方已有孩童,很有可能孩童才是他想與對方結婚的主因,戀童癖的人又甚少主動求醫,往往他們接觸到時,個案已犯下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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