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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和尚性侵 判刑3年2月
〔記者阮怡瑜/員林報導〕設籍台北市的出家和尚李禎祥難耐寂寞,在彰化市天后宮前以借用浴室為藉口,將一名患有精神疾病的女信徒帶往女家共浴後性侵得逞,被害人還送他許多物品說要供養他,全案經彰化地院審結,將李某判處3年2個月徒刑。 判決指出,李禎祥(47歲)自稱是出家和尚,92年4月間在彰化市天后宮向被害女子化緣,見女子獨自一人,且患有精神分裂症,竟心生歹念,佯稱要借用浴室洗澡,經同意後一起回到被害人住處,李某得寸進尺,邀女子一同洗澡,二人沐浴後又至房間進行性交。 事後,被害人竟還致贈香爐、水晶球、手錶等物,表示欲供養李某,並交付一把住處鑰匙給李某,李某食髓知味,事隔幾天後,拿著鑰匙進入被害人房間時,遭被害人父親發現並報警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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