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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3兆 是8兆
■ 呂明泰 對於昨天自由廣場《問題在三兆 不是十八%》,筆者以為:當我們在思考公教人員的退休所得要如何合理化,並且使其符合社會公益原則的時候,應該先想到「合理又不超過現職人員在職薪資所得」,以及如何以「節省國家支付在退休公教人員身上的退休給與」,作為推動改革的基本前提。因此銓敘部在規劃改革制度之初,即先試算了一些基本數據;茲說明如下:
(一)目前退休公教人員的退休所得高過在職人員的薪資所得:依據我們試算的結果,以公務人員而論,任職三十年退休者,依其退休等級不同,其每月退休所得平均約會是相當於同等級在職人員每月薪資所得的八十%(簡任第十二職等)至一一五%(委任第五職等)之間;以國中、小教師而論,其退休等級為六二五元且任職為三十年者,其每月退休所得平均大約是相當於同等級在職人員每月薪資所得的一一二%以上;任職為三十五年者,其每月退休所得平均大約是相當於同等級在職人員每月薪資所得的一一六%以上;任職為四十年者,其每月退休所得平均大約是相當於同等級在職人員每月薪資所得的一一九%以上。 (二)根據我們的估算,未來三十年至五十年之內,政府要給這些退休公教人員的退休金,包括舊制年資應給的退休金、新制年資應給的退休金,共需要八兆元以上。這個財政負擔對政府來說,確實是非常的沈重;其情形如下: 一、屬於退撫新制實施以前(八十四年六月三十日以前) 所需退休經費:未來三十年內(九十四年至一二四年之間),所需潛藏負債計約七兆三一七九億餘元(公務人員約二兆一○三八億餘元;地方政府教育人員約二兆二一六五億餘元;軍職人員約二兆九五二六億餘元;上開數據尚未含中央政府的教育人員所需金額在內)。 二、屬於退撫新制實施以後(八十四年七月一日以後) 所需退休經費:未來五十年內(九十四年至一四四年之間),所需潛藏負債計約一兆零八一二億餘元(公務人員約四九七一億餘元;教育人員約三九二六億餘元;軍職人員約一九○五億餘元;政務人員約八億餘元)。 從以上政府對於軍公教人員退休制度所需支付的經費支出,以及退休公教人員每月所領的退休所得看來,如果我們不及時改革現行的退休給與制度,則未來國庫可能將會面臨相當嚴重的財政分配窘況。因此,及時推動合理而能適切保障退休公教人員退休後經濟生活的改革,盼各界給予充分的支持。 (作者為銓敘部退撫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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