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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考試 擬以英檢取代考英文
考選部提案 減少重複應考
〔記者范正祥/台北報導〕現行各等級公務人員考試都將英文列入應試科目,考量現行已有多項具公信力的語文能力檢定測驗,像是TOFEL、GEPT、TOEIC等,考試院研擬未來國家考試以具公信力的語文能力檢定取代現行列考英文,減少應考人重複應考,充分運用考試資源。
考試院院會今將討論「公務人員考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考選部提案主張,在維護國家考試公平性的前提下,擬增訂相關法源規定,包括讓公務人員考試應考資格如需列考外語科目,也可視需要以相關等級的語文檢定資格取代。
考選部過去曾在考試委員座談會中提報「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及二級考試改進案」,當時即有考試委員吳嘉麗建議英文科目,以採認TOFEL、GEPT、TOEIC的測驗成績代替,詳細規劃一定標準,於通過五年內者均可應考。
全國人事行政會議也建議用具公信力語文能力檢定取代英文等應試科目。認為為甄選具創新思考能力的人才及配合全球化發展趨勢,應調整公務員考試應試內容及應試資格,「諸如列考外語科目,應考資格條件適度納入具有與各該考試類科相關工作經驗,或經相關等級語文檢定資格等」。
考試院官員論析,各用人機關有多面向職務需求,公務人員具備一定基礎的外語能力實屬必要,因此必須將英文列入應試科目。不過,各種國家考試報考人數規模不一,有些考試的應試人數不多,這部分未來可先試辦,可用具公信力語文能力檢定取代英文等應試科目,檢測試辦效果如何。
英檢加分升等 部會決定級距
〔記者王貝林/台北報導〕為提升公務員英語能力,人事行政局去年九月一度打算實施通過英檢最高可在考績升等加七分的政策,因外界質疑會扭曲獎懲制度,目前包括通過各級英檢的獎勵、採認哪些英檢認證機構,均授權由各部會人事甄審委員會視個別單位、職務的需求自行決定。
人事局原規定公務員通過全民英檢初級檢定,升等時可加二分,通過中級檢定可加四分、中高級以上由各單位依需求決定加分多寡,由於各機關反映中高級以上英檢等級未明定加分級距,各機關標準不一、爭議頻生,希望人事局訂出統一標準,人事局才在去年訂出「中高級加五分、高級加六分、優級加七分」的標準。
但由於公務員記大功只加一點八分,英檢最高等級卻可加七分,幾乎相當於四個大功,消息披露後,遭批評英檢成為升遷捷徑,甚至可能導致公務員只重英檢、不重工作績效,嚴重扭曲獎懲制度,人事局緊急開會討論後,決定維持原制,僅將英檢認證機構從「全民英檢」一家,進一步開放為八家,讓測驗種類更多元化、公務員更方便參加檢測。
人事局今年進一步檢討,認為不同的部會、單位、職級對英文的需求程度不同,坊間英檢機構有的側重商業、有的要求綜合,性質也不盡相同,因此決定全面回歸各部會,授權各單位依需求決定加分級距、選擇認證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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