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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質疑球員兼裁判 電影處喊冤
 | | ■立委何敏豪指新聞局發放國片電影輔導金有缺失,決定輔導金補助對象的評選委員,本身便掛名電影顧問、身兼導演或製片,送審自己的案子,有球員兼裁判之嫌。 (記者方賓照攝) |
記者彭顯鈞、李光爵/台北報導
台聯立委何敏豪昨日質疑,新聞局每年編列約二億五千萬元「電影輔導金」,協助國片發展,不過,審核輔導金的諮詢委員多身兼電影公司職務,等於是球員兼裁判,難怪這幾年國片環境未好轉,國片倍增計畫變成人才凋零倍增計畫,相關人士應該利益迴避。新聞局電影處長周蓓姬說事實並非如此。
1990年起,新聞局為推動國片每年都聘任國片輔導金評選委員,審核輔導金預算發放,立委何敏豪質疑評審委員不但不知迴避,連輔導金制度成效也有待加強。
每年2億5千萬元經費補助電影
何敏豪表示,新聞局自2004年起邀請學界、業界人士成立「電影政策檢討暨諮詢委員會」,希望改進電影輔導金措施成效,但是諮詢委員同時也是輔導金發放評審委員,成員本身即為電影從業人員,未盡利益迴避之責。何敏豪批評,新聞局身為主管機關,有失職之嫌。他說,新聞局每年編列約二億五千萬元經費補助電影業者,但這幾年國片的從業人員、電影產值,都不見起色,「國片倍增計畫」變成「人才凋零倍增計畫」,可見補助制度有檢討必要。
他指出,自2004年起,如評審兼諮詢委員葉如芬擔任製片的「威象公司製片」有3部影片獲得共計新台幣2100萬元補助,吳米森導演的「麥田公司」獲得8百萬元補助。昨日葉如芬表示,「我只有送1部(等待飛魚),而且是拿6百萬輔導金,哪裡多2部,還多1500萬?」電影處處長周蓓姬更為吳米森喊冤,「他根本就不是委員,怎能說他是球員兼裁判?」何敏豪獲悉葉如芬反應後表示,會再細查資料。
國片票房有進步 輔導金有幫助
周處長認為台聯立委何敏豪的說詞有很大出入,第一,目前輔導金審查委員會採大評審團制,約15人,凡是委員遇到和自己有關的案子,委員會自行迴避不參與,不會有自肥情事發生。
第二,立委認為輔導金成效不彰,但事實上,去年和今年的票房市場都有進步(去年3千,今年目前4千),何來輔導金制度有待加強之說?輔導金確實具有協助市場效果,葉如芬更表示,「哪個導演沒拿過輔導金,立委應協助我們拍片,不是在限制我們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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